因代理銷售保險存銷售誤導行爲等,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被罰219萬元

因存在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爲等一系列違法違規行爲,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被罰219萬元,此外,還有4名時任負責人同時被處罰。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下稱“重慶金融監管局”)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農業銀行重慶市分行存在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爲包括: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流動資金貸款用於固定資產修繕,貿易背景審查不嚴,未按項目進度放款,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爲,內控管理不嚴、超標準收取提前還款違約金,信用卡分期業務電話營銷不規範,現金管理綜合服務質價不符。

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爲,重慶金融監管局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行罰款219萬元。

此外,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彭水支行副行長的傅甫靈,對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於投資行爲負有責任,被警告。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璧山支行副行長的鄧鑫,對現金管理綜合服務質價不符負有責任,被警告。

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銅梁城南支行負責人的蘇穎、時任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墊江新民支行負責人的徐鬆,因代理銷售保險存在銷售誤導行爲,分別被警告並罰款0.1萬元。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5月8日,2025年以來監管對銀行業開出了超過1800張罰單。銀行的違規行爲涉及多個方面,包括賬戶管理、反洗錢、風險控制、信息披露、貸款業務管理等。其中,最爲普遍的違法違規行爲主要包括貸款違規、反洗錢問題、內部控制不足、違規掩蓋不良貸款和未依法履職盡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