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警用警報器用到陸製品?新北警:要鑑定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持續監督警方設備議題,她今天在議會質詢指出,今收到警報器廠商律師函,稱她日前揭露的工研院針對警車警報器的檢驗報告,與該廠商頻率不符,卻與中國大陸某公司產品相近,黃質疑,新北警車是否用到陸制產品?新北市副市長朱惕之表示,希望黃能提供相關資料以利市府釐清。

黃淑君日前在社羣張貼工研院關於新北警車警報器檢驗報告,不過今天他卻收到該廠商的律師函指出,黃展示的頻率並非我國規範的產品頻率,與中國大陸某電子公司的產品頻率相近,該律師函懷疑是競爭對手將大陸公司所產的相似警報器IC電路板裝在該公司產品外殼中後送工研院檢驗。

黃淑君說,律師函說法,是否代表新北其他車輛用到陸制產品,新北要花多久時間來追查?黃也說,近日收到不少無聲電話,她也當場申請隨扈。

朱惕之迴應,這是律師事務所寄給議員的資料,也請議員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市府,以利事實查證,警政署跟警察局都有相關規定。

警察局長方仰寧說,依照目前規定,購車時,車商就必須裝警示燈,警察局也會按照警政署規格去驗收,到底是否爲大陸產品,需鑑定。

對於隨扈申請,方仰寧則說,依規定受理。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今天質詢新北警用設備議題。記者葉德正/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