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要出獄!女受刑人攻擊管理員「1人打3個」 超慘結果曝
▲越南籍林姓女受刑人去年因案在桃園女監服刑,因自認服完刑期卻未獲釋以致心生不滿,竟連續攻擊3名管理員受傷。(資料照/翻攝自桃園女監官網)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桃園女子監獄服刑中的越南籍林姓女子,去年9月間自認已服完刑期,不滿獄方未讓她出監心生不滿,獄方甚至還調整其舍房,她趁機攻擊管理員,又跑到監獄中央臺攻擊另2名管理員,導致臉部與顏面處有擦挫傷勢;桃園地院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桃檢調查,42歲的越南籍林姓女子於去年7月1日起,在桃園女監服刑,同年9月16日,林女自認已服完刑期,卻不滿女監未讓其出監且,還調整舍房而心生不滿。趁女監管理員執行監所公務之際,先徒手攻擊黃姓管理員,導致其左臉挫傷,又下樓衝到中央臺,再徒手向洪姓與任姓管理員攻擊臉部與顏面處,導致2人眼部、顏面等處擦挫傷勢,後經管理員合力制伏,由獄方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檢方復訊後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至於傷害部分,管理員並未提告。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林姓女子坦承犯行不諱,並有桃園女監受刑人懲罰報告表、女監管理員職務報告、國軍桃園總醫院診斷證明書、監視器影像截圖等佐證,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因細故而對依法執行公務之監所管理員心生不滿,不思以理性方法解決,反而以強暴之方式妨害公務執行,導致3名管理員受傷,亦損及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尊嚴,法治觀念顯屬淡薄,法官考量被告犯後終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審結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