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 縣府還地於民 羅東都計案過關
宜蘭縣羅東鎮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歷經多次審議,終於在8月12日獲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圖爲羅東鎮倉前路、公正路區域透過重劃取得綠地,完善通學步道完整性。(宜蘭縣政府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縣羅東鎮公共設施用地通盤檢討案,歷經多次審議終於在8月12日獲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通過,日前已公告在縣府網站,代理縣長林茂盛6日表示,檢討案通過象徵宜蘭「還地於民」的重大進展,也爲長年被公共設施用地綁住的地主帶來曙光。
縣府自2017年起對全縣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以專案通盤檢討,逐案檢討、報部審議19處都市計劃地區,其中最受矚目的羅東案因涉及回饋比例、通盤性檢討及土地配置等原則,歷經9次專案小組審查,終拍板定案。
縣府建設處指出,羅東案檢討區域內共有10.88公頃公共設施用地,規畫採市地重劃方式開發,其中8.13公頃採市地重劃,地主可發回約55%土地,並同步取得2.36公頃公園綠地與0.06公頃道路用地,兼顧土地權益與都市發展。
建設處表示,後續將依內政部決議再公開展覽,若展覽期滿未新增人民陳情案件,將並同縣府地政處啓動市地重劃預審,完成後報內政部覈定並公告實施,讓計劃正式上路。
除了羅東案,「變更冬山鄉(順安地區)都市計劃(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也同步通過審議,其餘包括宜蘭市等地的通盤檢討案也將排入會議審查,持續推動「還地於民」政策。
林茂盛說,縣府長期重視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的財產權受限問題,羅東、冬山通盤檢討案通過,代表縣府推動「還地於民」政策又邁出一大步,將督促縣府建設處、地政處等單位依都委會決議加速補正與後續作業,讓地方民衆能早日取回土地使用權,並透過市地重劃開闢公共設施,提升都市環境品質,打造更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