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事故中,被撞的、勸說的、圍觀的,都是假的!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顧夢遲 記者 莊劍翔)前不久,揚州市江都區的市民尹先生在開車送小孩上學途中,遇到了一件怪事:自己莫名其妙“撞”了個老者,又莫名其妙被一名“熱心”男子攔下,最後被一名女子勸說賠了錢。而這場“事故”中,被撞的、勸說的、圍觀的,都是假的,他們其實是一個屢屢犯案的碰瓷團伙。近日,團伙三人被判刑。

不久前的一天上午7點左右,尹先生正開着汽車送孩子上學,沒想到路過某路時,一位70多歲老大爺騎着自行車挨着他的車倒在了旁邊的綠化帶上。尹先生通過後視鏡認爲自己沒有撞到對方,以爲沒有大礙,誰知這時一個路過的摩托車騎手攔下了他,稱看到尹先生撞到老人。

“你撞到我了,賠我300元現金,我去醫院檢查一下。”尹先生下車後,老人表明了自己要去醫院檢查的意願,而尹先生說自己沒有現金,還要報警。這時又過來一個圍觀女子,勸他不要報警,私了賠償,並說自己有現金相借,掃碼歸還即可。尹先生見圍觀羣衆也多,擔心事情鬧大,便掃碼300元給了女子,隨後離開了現場。

回到家中的尹先生越想越覺得可疑:怎麼這麼巧就撞上了?又這麼巧遇到了“熱心市民”?對方還接受了“第三方支付”?越想越不對勁的他最終報了案。

公安機關經調查發現,還有多名和尹先生有類似遭遇的被害人,都是在開車途中遭遇碰瓷詐騙,最終支付200元至800元不等的“賠償金”。

原來,摔倒的老人、騎摩托車的男子、索要賠償的圍觀女子是一個詐騙團伙,他們互相配合,採用碰瓷的手段在揚州市江都區各地實施詐騙。2021年至2024年期間,李某某、張某某、許某某三人經共謀,在揚州市江都區公路上採用“碰瓷”的手段實施詐騙。三人分工明確,年紀較大的李某某負責故意製造被過往機動車輛碰撞受傷的假事故,張某某負責裝作圍觀路人向車主索要賠償並使用手機收款,許某某負責騎車攔截車主並索要賠償,三人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1000餘元。

近日,揚州市江都區檢察院以李某某、張某某、許某某涉嫌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對三人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