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一出租車司機幫“上家”運人到邊境城市實施偷渡,被判刑半年

8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廣西南寧一名出租車司機因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

判決書顯示,男子何某原是廣西南寧市的一名出租車司機。從2024年10月7日起,何某通過駕駛其承包的南寧某出租汽車公司名下的出租車,或介紹其他出租車司機,幫助“上家”運送偷越國(邊)境人員,從南寧市到防城港等邊境城市實施偷越國(邊)境行爲,從中賺取運費或介紹費。同月31日,何某在“上家”的指使下將偷渡人員張某運送至防城港市,後張某經換乘車輛被他人運送至海邊,在乘坐船隻出海偷越國(邊)境之前被防城港市公安人員當場查獲。事後,何某通過支付寶收取上家3150元。

廣西南寧市良慶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何某夥同他人爲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提供接駁幫助,其行爲已構成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何某已經着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何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應當從輕處罰。最終,何某因犯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其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湯小均

(來源: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