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疑半年前請託修法 助理費除罪化挨批瞎!有藍委擬明撤籤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蘇靖宸/臺北報導
立法院依《立法院組織法》每年編列每位立委一定數額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預算,但國民黨立委陳玉珍提案修法,未來立法院給一筆補助後,由立委自行運用,然不僅無具體項目限制,也不需提供收據或覈銷憑證。有藍委助理批評該修法是給特定人是開後門,「瞎!」更有已連署的藍委打算撤籤。據瞭解,該案提案的確跟涉詐領助理費的國民黨立委顏寬恆有關,傳顏半年前就曾到幾個委員辦公室請託修法。
由陳玉珍擬具的《立法院組織法》第32、33、35條條文修正草案日前在立法院一讀,交付委員會審查,其中最受爭議的是第32條。與現行條文對比,第32條草案將現行條文規定立委可聘用8到14名公費助理修改成「若干人」,也把公費助理改爲「助理」,淡化助理是用公費聘僱的性質。
原本立委助理薪資及其辦公事務預算、《勞基法》規定相關費用、健檢補助和文康活動等經費都由立法院編列預算支應,第32條修正草案改成「補助一定數額」,也就是不再保證全額支付,而是給一筆補助,由立委自行運用。但這筆補助款項的使用範圍非常寬鬆,因爲草案明文寫「不限於」上述支出經費,等於無具體項目限制,而且還規定「免檢據覈銷」,也就是拿了錢不需要提供收據或覈銷憑證。
第32條修正草案也規定助理的資格、薪資、聘用期限、工作內容、保險和退休金等,都由立委自行決定或申辦;也就是說,前述助理事務從原本立法院管理、統一規範,變成完全由立委個別處理。整體上來說,修法方向是把助理制度私人化、彈性化。
法案說明中提到,考量立委因自身專業及選區特性差異,應賦予其決定聘用助理人數的彈性,且免提供助理名冊。立法院增列「助理研究補助費」是彌補立委財力不足而對其的補貼,而助理費性質屬立委實質薪資一部分,所以立委在運用上自有完全處分權限,不以助理費爲限,惟近期司法實務認爲公費助理費用並非實質補助立法委員的費用,而屬公費助理之薪資,已背離立法原意。法案說明也指出,立委就所有權歸屬於其之補助費,如何運用以及運用妥當與否,僅對選民負政治責任,非屬《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規範範圍。
據瞭解,此次修法草案顏寬恆有關,傳顏半年前就曾到幾個委員辦公室請託,所以有些人早就知道,也不是第一天才討論此事,但有很多委員抱有疑慮。而國民黨副主席兼黨秘書長李乾龍立委11月底在喜來登與藍委午宴上時,希望藍委除支持此修法外,也希望能修《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不當黨產條例》,但沒有講太細節的東西。
有連署委員的助理表示,現行是立法院每個月給個別委員約65萬元,立委依人頭去拿,假設一個立委要貪這筆錢,現在也可以多報人頭把錢拿回來,修法之後就是不用找人掛人頭,所以這法案最大問題就是「除罪化」,但對於助理福利影響較,因爲如果是目前線上的委員助理會知道權益、薪資有無倒退,若薪水低於行情,那就只好走人,而如果是未來的新進助理,可能就不知道行情,像是立法院保障年終1.5個月,這部分可能就會減少。
「共犯結構,同流合污。」有藍委助理則直言,有些助理覺得沒差,可能是因爲遇到好老闆,但不是每位助理都會一直跟着同一位立委,所以有規範會讓人比較安心,就是個保障,未來由委員統籌,比如加班費或年終,「就自己要注意一點」,若沒有被分配到,也很難爭取相對費用,因爲沒有名目去爭取,而中央雙手一攤說錢已經給了,有誰會知道,所以他希望能撤案,但最好作法就是不要進委員會排審,一直襬到「屆期不續審」,這樣陳玉珍也不會失掉面子。
另也有藍委助理說,不需要拿這東西砸自己的腳,因爲這對顏寬恆等沒有立即性幫助,「(這案)用意跟動機太明顯,沒必要做這事情」,現在就是不需要做下一步動作,也就是說,提案了就好,不用往下走。他更批評,這提案讓立委對助理費權限太大,是給特定人是開後門,「這修法不好,瞎!」
一名連署的國民黨立委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有時候是委員間的默契,(法案)拿來就籤,但現在普遍社會觀感不好,不(付委)審查是個方式,就是不要排入委員會,但他明天會考慮撤籤。也有藍委說,要修這個法除跟顏寬恆有關外,也關係到很多的議長來請託立委怎麼修,但現在修成這樣子,不僅很難跟外界交代,內部的人也覺得過不去,所以他覺得該案走不下去。
不過也有連署的藍委說,助理經費不管從立法院或哪邊撥款,一直都由立委決定,完全不會有任何影響。對於該修正草案被質疑替顏寬恆等除罪化,他表示,任何層級民代,大部分人都是貼自己的錢在維持服務處營運,所以不可能錢的管道變不一樣就流到民代身上,過去有些民代出事,都不是把錢放到自己口袋,而是名目不符而已,都是把錢放在服務處開支;一個政府單位把資本門挪去經常門用,相信公務員不會被用《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但換到民代,把助理費用到辦公室開銷,就會被依此起訴,邏輯很奇怪。
傅崐萁5日受訪說,助理費的修正案是一個進步的法案,可以真正讓助理能夠得到保障,薪資是6萬就是領6萬,不用再退回5千、1萬回來,也能讓助理無需成爲民代的共犯,「我們其實是保護這些助理」,助理能夠領多少薪水,絕對不會打折。
立法院國會助理工會則表示,此提案將公費助理修正爲助理,並將立委助理費直接補助給立委,且免檢據覈銷,此舉等同立委以廢除公費助理方式自肥,不僅使現有的公費助理頓失制度保障,更是直接把國會透明度蓋上黑布,規避法律監督與人民檢視。廢除公費助理制度讓助理勞動權益向後倒退數十年,亦傷害我國的民主法治,本會在此明確嚴正反對,並呼籲立即停止此一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