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印發《指導意見》 小產權房一律不得登記

財聯社7月6日電,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近日印發《關於加快解決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若干歷史遺留問題的指導意見》,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見》指出,要按照“缺什麼補什麼、誰審批誰負責”要求,堅持羣衆無過錯即辦證,將建設單位責任與羣衆利益相分開,切實保障羣衆合法權益。要明確負面清單,守牢政策底線,嚴禁通過登記將違法用地或違法建設合法化,嚴禁將按正常報建手續辦理的項目通過歷史遺留問題進行處理,對“小產權房”、違反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管控要求建設等情形,一律不得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