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隱形變異公款旅遊問題

特邀嘉賓

李濤遼寧省大連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湯軍江蘇省南通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郭飛四川省金堂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監委主任

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要求,聚焦違規建設、奢華裝修樓堂館所,以調研考察、教育培訓、黨建活動名義公款旅遊等頂風違紀問題,強化監督、專項治理,推動過緊日子成爲黨政機關常態。公款姓公,一分一釐不能亂花。新時代以來,黨中央緊盯公款旅遊問題持續深入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當前,面上的公款旅遊得到有效遏制,但“借殼”“變裝”的公款旅遊卻時有發生,有哪些表現?公款旅遊違反哪些紀法規定,應承擔哪些紀法責任?如何及時發現並嚴肅查處隱形變異的公款旅遊問題?我們特邀紀檢監察幹部進行交流。

新時代以來,黨中央緊盯公款旅遊問題持續深入整治,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濤: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四風’是違揹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的,是當前羣衆深惡痛絕、反映最強烈的問題”,“‘四風’的後果,就是浪費了有限資源,延誤了各項工作,疏遠了人民羣衆,敗壞了黨風政風,最終會嚴重損害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嚴重損害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

公款旅遊,是“四風”重要表現之一,其危害性不容小覷。一是揮霍浪費公款,將本應用於公共服務和社會發展的資金,浪費在與公務無關的旅遊活動上,既影響資金分配和有效利用,損害廣大羣衆和社會公衆的利益,也容易滋生損公肥私、公私不分等違紀違法問題。二是助長享樂奢靡之風,公款旅遊行爲不僅與黨政機關帶頭過緊日子的要求背道而馳,而且是特權思想支配下的典型行爲,敗壞黨風政風,破壞黨羣幹羣關係,損害黨和政府公信力。三是影響工作質效,參與公款旅遊的黨員幹部將時間精力花費在非公共事務上,損害了公務活動的嚴肅性,還可能貽誤工作、影響效率,這種行爲還會造成不良影響,破壞工作秩序和幹事氛圍。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糾治公款旅遊作爲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重要內容,多管齊下狠剎歪風邪氣。今年,在全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把公款旅遊列入需要查擺的重點問題。一系列舉措,就是在向全黨全國人民宣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對於任何破壞黨的優良作風的問題,都將毫不手軟、一抓到底;對於任何影響黨的健康肌體的“不正之風”,都將嚴字當頭、常抓不懈。其目的,就是推動黨的作風持續向好,不斷密切黨同人民羣衆的血肉聯繫,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不斷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以作風建設新成效持續加固中央八項規定堤壩,爲黨中央各項決策部署落到實處提供堅強作風保障。

湯軍: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制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開局破題,以徹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糾治“四風”問題,滌盪歪風、興利除弊,黨風政風爲之一新,社會風氣持續好轉,作爲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之一的公款旅遊得到有效遏制。

從全國層面看,嚴的信號持續釋放。各地對公款旅遊問題露頭就打,嚴查嚴處、嚴防嚴糾。針對隱形變異問題,以更加精準的手段糾治,發現和查處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使少數膽大妄爲者知止收斂。制度堤壩不斷夯實,針對發現的新問題,健全完善了內控管理、出國(境)審批和登記備案等操作性更強的制度,精準堵漏、織密籠子,嚴控公款旅遊“財源”,壓縮權力任性空間,直接使用公款報銷個人或集體旅遊費用等“顯性問題”無處遁形。社會風氣得到持續淨化,在抓常抓細上持續發力,推動管出習慣、化風成俗,帶來價值觀念和思想認識的重塑,黨員幹部“紅線”意識不斷增強,清風正氣不斷充盈。

從地方治理層面看,公務活動更加規範。通過加強對參學參會人員教育監督管理,嚴格行程審批程序,加大整治力度,公款旅遊問題得到有力遏制。幹部思想認識逐步端正,廣大幹部普遍感受到,與其在公款旅遊上耍小聰明、動歪腦筋,又擔心被查處,倒不如規規矩矩,公務出差、外出學習真正做到了爲工作所需。企業和基層負擔明顯減輕,企業和基層反映,在持續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下,尤其是隨着風腐同查同治的深入推進,過去個別領導幹部通過尋找與自己熟悉、有業務往來的企業或個人,或者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下屬單位轉嫁遊玩費用的“公權遊”行爲明顯減少。

當前,面上的公款旅遊得到有效遏制,但“借殼”“變裝”的公款旅遊時有發生,有哪些表現?花樣翻新、時有發生的原因何在?

郭飛: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作風建設,隨着鍥而不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馳而不息糾治“四風”,明目張膽的公款旅遊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個別黨員幹部鑽空子、搞變通,一些名不副實、“借殼”“變裝”的公款旅遊問題仍時有發生。

從近些年各地查處和通報的典型案例來看,隱形變異公款旅遊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巧立名目“借殼遊”、更改行程“繞道遊”、增加人數“搭車遊”、移花接木“公權遊”、你來我往“互換遊”等。比如,有的借學習培訓、黨建活動、招商參展等爲名,走進景區變相公款旅遊;有的聲東擊西打掩護,通過提前到、推遲迴的方式,延長不必要的公務行程,甚至僞造活動方案來“遊山玩水”;有的貪佔公家便宜“夾帶私貨”,攜親屬、朋友一道出行或途中“偶遇”,並用公款報銷他人旅遊費用;有的想方設法在“公權”上做文章,“私人定製”行程方案,並由下屬單位等支付買單,或借參加下屬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之機旅遊,企圖逃避監督監管;有的精心僞裝搞福利交換,看似你來我往互相“學習交流”“考察調研”,實則把到景區旅遊作爲“主場”,並通過“接待公函”以接待費等名目變相報銷。

公款旅遊花樣翻新、時有發生,反映出一些黨員幹部公私界限模糊,紀律規矩意識淡薄。公款旅遊無論以何種理由,無論穿上怎樣的“馬甲”,都難掩其揮霍公款、腐敗浪費的本質,改變不了以權謀私、違規違紀的實質,必須緊盯不放、寸步不讓、露頭就打,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處置。

湯軍:作風建設既是攻堅戰,也是持久戰。公款旅遊問題雖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部分黨員幹部“玩心不改”,轉而通過更爲隱蔽的“借殼”“變裝”手段規避監管,衍生出形式多樣的隱形變異形態。究其原因:

一是存在模糊認識。少數黨員幹部借公務之機“蹭遊”,認爲順道旅遊、拐道賞景不算違規,甚至把“自己出錢購買景區門票”等當作擋箭牌。這種打“擦邊球”的做法,實則是紀律觀念淡薄、規矩意識模糊的表現,內心沒有真正把紀律立起來、嚴起來。

二是特權思想作祟。少數黨員幹部奉行自己不花錢旅遊纔是“硬道理”,有的絞盡腦汁揩公家油,有的打起了管理和服務對象的主意,認爲不花錢“瀟灑走一回”才能彰顯個人權力地位,此類“公權遊”本質是特權思想作祟,暗藏由風及腐、風腐交織的風險,也嚴重敗壞黨風政風、影響黨員隊伍形象。

三是制度執行不嚴。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等一批制度出臺,但從監督執紀的實際情況來看,仍存在制度執行把關不嚴,配套落實制度不健全等問題,讓違紀者有“偏門”“暗門”可走,導致虛列支出套取資金旅遊、違規報銷旅遊費用、名爲調研實爲遊玩等違規違紀問題時有發生。

四是責任落實不力。個別單位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疏於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對違規違紀違法問題失察失管,爲披“隱身衣”、穿“馬甲”等企圖規避組織監督者提供了可乘之機,更有把外出學習培訓、考察調研異化爲休閒放鬆的“隱性福利”,課程安排隨意、實效性不強,放任捨近求遠到旅遊區“變相遊”。

公款旅遊違反哪些紀法規定,應承擔哪些紀法責任?如何及時發現並嚴肅查處隱形變異的公款旅遊問題?

湯軍:違規公款旅遊行爲根據表現類型、支出方式、情節輕重、責任大小等因素不同,可能面臨不同的紀法責任。

有以下幾類情形的,系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是直接組織、參加公款旅遊;二是借公務差旅之機或者以公務差旅爲名變相旅遊,包括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爲名變相公款旅遊;三是擅自改變公務活動的路線,藉機旅遊;四是參加所管理企業、下屬單位組織的考察活動,藉機旅遊;五是以考察、學習、培訓、研討、招商、參展等名義變相用公款出國(境)旅遊。以上情形情節較輕的,對於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給予處分。對於一般參與者,可以結合實際情況適用第一種形態批評教育和處理。

對於接受下屬單位或有業務往來的單位安排的公款旅遊,如果主觀上不明知是公款支付,結合次數、費用、造成影響等因素綜合考慮,情節較重的,則違反了《條例》第一百零一條規定,系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如果主觀上明知是公款旅遊,則同時違反第一百零一條和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依據處分較重的條款定性處理。

公款旅遊也可能違反工作紀律:一是以不正當方式謀求本人或者他人用公款出國(境)旅遊,如以虛報出國(境)公務等方式騙取出國(境)批准,或將一個團組拆分爲若干團組等違反因公出國(境)審覈審批管理規定,或安排與出國(境)公務無關人員出國(境)等,則違反了《條例》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二是如果臨時出國(境)團(組)或者人員中的黨員,擅自延長在國(境)外期限或者擅自變更路線公款旅遊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則違反了《條例》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對公職人員公款旅遊行爲也做出了處分規定,第三十四條規定了對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行使公權力的旅遊等活動安排的處分,第三十五條明確了對違反規定公款消費行爲的處分。此外,公款旅遊還可能觸犯刑法,如果利用職務便利假借學習考察等名義套取公款用於個人旅遊或挪用公款用於個人旅遊,達到刑法規定入罪標準的,則可能涉嫌貪污罪或挪用公款罪等職務犯罪。

李濤:在高壓震懾之下,明目張膽的公款旅遊行爲大幅減少,但仍有少數人在僥倖心理驅使下,以檢查、招商引資、學習培訓、考察調研等爲名搞變相公款旅遊,試圖掩人耳目,增大了發現和查處問題的難度。爲了應對隱形變異新情況,需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創新方式方法,在提高監督覈查的精度、深度上下更大功夫。

一是有效運用“大數據”精準排查。可以通過相關信息平臺,對差旅費報銷、公車使用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及時鎖定可疑票據、用車記錄等,助力發現違規違紀問題。通過調取財政“三公”經費、稅務部門發票、出差審批手續等數據,建立模型進行信息比對,着力發現在出差、考察、培訓、研討等活動中違規使用財政資金、違規報銷費用、違規審批等問題。

二是整合監督力量集中排查。不定期開展針對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爲名進行變相公款旅遊問題的專項檢查。通過“室組地”聯動、片區協作,對相關地區及單位的“三公”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交叉檢查,重點檢查差旅費報銷臺賬、公務差旅審批手續等。會同組織、財政、機關事務管理等部門,緊盯文件依據、工作方案、實際路線、報銷票據、監管責任落實等開展聯合檢查,着力發現公款旅遊問題。

三是加強日常監督常態排查。拓寬監督渠道,重點關注媒體曝光、羣衆反映、信訪舉報等情況,及時發現公款旅遊問題線索。發揮派駐機構“探頭”作用,對駐在單位的調研、考察、培訓等工作,加強監督提醒。加大線索篩查和案件查辦力度,聚焦公款旅遊隱形變異新表現,在監督執紀過程中做到精準識別、風腐同查同治,加大通報曝光力度,持續釋放嚴的信號。

對於變相公款旅遊,怎樣深化源頭治理,推動糾治常態長效?

李濤: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堅持嚴的基調,對公款旅遊行爲“零容忍”,徹底打消少數黨員幹部以公務之名行旅遊之實的僥倖心理。

一是抓住主體責任的“牛鼻子”。推動各級黨組織切實負起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融入日常、抓在經常。要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對公務差旅方案堅持嚴格審批、精準控制,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覈實、有效糾正。要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黨員幹部,特別是“關鍵少數”的教育管理和監督,督促各級領導幹部強化責任意識,堅決摒棄享樂主義、特權思想,當好作風建設的引領者、維護者、踐行者。

二是擦亮監督執紀的“探照燈”。深入推進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巡察監督統籌銜接,有效發揮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羣衆監督、輿論監督作用,讓公款旅遊問題無處藏身。保持寸步不讓、一抓到底的高壓態勢,對頂風違紀行爲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置、有力震懾。堅持風腐同查同治,既“由風查腐”循線深挖,揭開隱藏在作風外衣下的腐敗問題,斬斷不正之風背後的“關係網”“利益鏈”,又“以腐看風”雙向突破,對腐敗問題背後的公款旅遊等享樂奢靡之風細糾嚴懲,實現風腐同查同治全流程規範、全鏈條銜接。

三是築牢源頭治理的“防火牆”。加強紀律建設,以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爲契機,通過警示教育、專題講座等方式,督促廣大黨員幹部時刻繃緊紀律規矩之弦,從思想上正本清源,從行動上躬身踐行,以過硬作風維護良好形象。推動發案地區及單位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面檢視排查制度建設和執行中的短板弱項,圍繞培訓管理、財務報銷等關鍵環節堵塞風險漏洞、健全制度機制。推動各級各單位開展作風建設制度“回頭看”,強化制度聯動集成、協同協調,對制度執行不力的,嚴肅追責問責。

郭飛:紀檢監察機關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對公款旅遊問題露頭就打,持續糾歪風樹新風,讓清風正氣不斷充盈。

一是堅持嚴字當頭,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糾治公款旅遊問題,要從各級領導機關、領導幹部嚴起,抓好“關鍵少數”。要牢牢扭住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這個“牛鼻子”,逐級推動壓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一把手”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嚴防嚴糾公款旅遊問題。要持續健全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配套制度,督促各級領導幹部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重要論述和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帶頭執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加強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監督,對公款旅遊問題敢抓敢管,對本地區、本單位各類公務活動嚴格審覈把關,及時發現和糾正公款旅遊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堅決遏制公款旅遊問題滋生蔓延。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靶向施治根除頑瘴痼疾。實時總結公款旅遊問題特點規律,從具體人、具體事着手,加強研究分析、及時歸納總結,精準把握公款旅遊風腐一體的階段性特徵,既盯住老問題、常見問題,嚴防反彈回潮,又密切關注新表現、新變種,嚴防潛滋暗長,健全“日常監督+專項監督+節點監督”的常態監督機制,着力撕下公款旅遊“隱身衣”。要拓寬監督渠道,充分運用羣衆監督、媒體監督、大數據監督等各項監督手段,加強與財政、審計、文旅等部門的貫通協作,不斷織密監督網絡,深入查找隱形變異的公款旅遊問題,對頂風違紀行爲,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強化警示震懾。

三是堅持源頭治理,推動健全長效長治機制。公款旅遊之所以時有發生,主要在於少數黨員幹部僥倖心理作祟、紀法意識淡薄。要加強黨員幹部思想教育,鞏固深化黨紀學習教育成果,以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爲契機,深入查擺問題,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的紀律教育機制,引導黨員幹部學紀、知紀、明紀、守紀。要深化系統治理,把“以制促治”的理念貫穿案件查辦、警示教育、整改整治各個環節,督促各級各單位堵塞漏洞、深化改革,健全落實公務外出、培訓考察審批、經費覈銷等制度機制,從源頭遏制公款旅遊問題。(記者 劉一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