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審判進家門 司法爲民顯溫情

近日,姚安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到被告人家中巡迴審理一起危險駕駛案。被告人楊某因危險駕駛致腿部骨折,目前臥牀行動不便,無法到庭參加庭審。爲及時懲處犯罪,最大限度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和訴訟權利,承辦法官決定將法庭“搬到”被告人楊某家中,對其危險駕駛一案進行審理。

在楊某家中,隨着響亮的法槌敲響,巡迴審理正式開庭。法官按照法定程序,有序引導控辯雙方開展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庭審環節,確保審判活動順利進行。

公訴機關指控,2024年10月4日,被告人楊某酒後駕駛輕便摩托車由縣城駛往家中,途中車輛側翻,造成楊某受傷、車輛部分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經鑑定,楊某靜脈血液中乙醇含量爲227.78mg/100mL。

經過審理,楊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並深刻認識到自己行爲的嚴重性和危害性,該案待合議庭評議後,擇期宣判。

羣衆的司法需求在哪裡,法院的司法服務就跟進到哪裡。下一步,該院將繼續讓法官“走出法院大門,走進百姓家中”,以“如我在訴”的爲民情懷爲羣衆辦實事、辦好事,真正“接地氣”、順人心,讓人民羣衆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自己身邊。

記者 閔以榮 通訊員 周曉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