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手機集中管理 學生團體:上課期間為原則 不應擴大「在校」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將於下週公告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原則上學生進入校園後,手機採集中管理。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部將於下週公告公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9月新學期開學全面實施,原則上學生進入校園後,手機將採集中管理。學生團體表示,管理手機應以「上課期間」爲原則,不應擴大至「在校期間」。

教育部長鄭英耀日前受訪時表示,國民教育牽涉到地方自治,中央依據科學實證制定政策,但尊重各縣市、各學校訂定的辦法。9月開始新學期,原則上,手機於進入校園後集中管理,但要於每間教室設置收納地點,或是由學校設置統一「養機場」保管,都會尊重學校。

學生團體EdYouth表示,呼籲教育部在公告前廣納學生意見,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中,兒少表意權及被傾聽權。再者,也呼籲應維持草案中所定義的以「上課期間」爲原則,不應擴大至「在校期間」,全面管制學生使用手機無法促進資訊教育素養,對於學習動機較弱的學生也難以奏效,學生分心仍可能以其他方式表現。

EdYouth也指出,使用原則應維持前次研商會議中新增內容,包括管理人員權責歸屬、校園每3年應至少檢討一次、學生申訴與救濟的途徑,以及違規處置的具體規範。也呼籲教育部進一步明定,學生代表至少需佔3分之1,保障學生表意權。

再者,EdYouth也說,前次研商會議中討論的草案內容多側重管理層面,未能充分強化教育精神,教育部應聚焦資訊教育、引導學生正確使用行動載具,並強化隱私安全、個資保護等,並保障學生在學習活動中合理使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