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稱“保護”實則“損害” 蘋果公司被罰1.5億歐元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3月31日,法國競爭管理局宣佈對美國蘋果公司處以1.5億歐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濫用其在設備定向廣告中的主導地位。

法國競爭管理局在新聞稿中指出,蘋果公司於2021年4月發佈“應用程序跟蹤透明度”機制,宣稱以保護個人數據爲目標,但其實施方式“既無必要,也不適當”。該機制有偏袒蘋果自身服務之嫌,損害了第三方應用程序利益。

新聞稿說,該機制使在iPhone和iPad上使用第三方應用程序流程變得過於複雜,顯示了蘋果對自身應用程序和第三方應用程序的“不對稱”待遇,對小型應用程序發行商來說尤爲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