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錢包都歹徒的...臺中男砸300萬買泰達幣 2分鐘騙光

臺中市黃姓男子在前年間誤信綽號「高雄優良小商人」的投資羣組,在同年3月間在一間超商內,交付300萬元現金購買9.1萬餘顆的泰達幣,現場由黃姓車手在場經手,對方將泰達幣轉入其交付給黃的虛擬錢包後,2分鐘後隨即轉出,讓黃蒙受損失,因檢警未追出該團其他成員,一、二審判車手得賠300萬元。

黃姓男子今年間向臺中高分院提告,前年2月間,透過YouTube的理財廣告,不慎加入綽號「高雄優良小商人」等真實身分不詳的詐騙集團投資羣組,對方佯稱,可以加入「元慶投資」、「美國第一證券」、「火幣」的投資網站或下載APP,由老師帶領操盤買賣股票或加密貨幣獲利。

黃男不疑有他,欲以300萬元購買9.1萬餘顆的泰達幣,但黃男所持有的虛擬錢包位址,是由歹徒所交付、實際操控的,同年3月13日,黃男約好對方在臺中市一間超商內交易泰達幣,對方派出黃姓車手到場操作。

歹徒先將9.1萬顆的泰達幣從一個虛擬錢包內,轉入黃的虛擬錢包後,完成交易的2分鐘後,再從黃的虛擬錢包轉到歹徒支配的另個虛擬錢包內,讓黃謀受300萬元損失,車手也已逃逸無蹤。

警方獲報後,循線查獲黃姓車手,刑事部分判刑1年4月確定,被害人另向黃姓車手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求償300萬元,臺中高分院近日審結,認爲審理時,車手都未出庭,認定車手需負損害賠償責任,判賠300萬元,仍可上訴。

臺中市黃姓男子被歹徒誆騙投資泰達幣,但虛擬錢包帳戶都是歹徒的,謀受300萬元損失,法院近日判車手要賠。示意圖/AI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