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投資虛擬幣血汗錢被騙光 警溯源追殺逮4惡徒

花蓮縣警方追查後,先於1月逮捕取款車手,再溯源追出上游,4月間在臺北南港拘捕車手頭林姓主嫌等4人。(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花蓮縣警方追查後,先於1月逮捕取款車手,再溯源追出上游,4月間在臺北南港拘捕車手頭林姓主嫌等4人。(圖警方提供/簡銘柱翻攝)

詐騙集團在臉書以假投資話術誘騙被害人上鉤,花蓮一名林姓男子誤信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將多年積蓄全數投入,結果血本無歸,憤而報警。花蓮縣警方追查後,先於1月逮捕取款車手,再溯源追出上游,4月間在臺北南港拘捕車手頭林姓主嫌等4人,全案依詐欺、組織犯罪及洗錢等罪送辦。

警方指出,林姓被害人因在臉書看到高報酬投資廣告,加入詐騙集團設立的假投資羣組,對方聲稱操作虛擬貨幣可快速獲利,誘騙他陸續投入畢生積蓄,直到發現無法出金才驚覺受騙,損失慘重。

花蓮縣刑大科偵隊、偵二隊與吉安分局組成專案小組,1月先在吉安鄉逮捕20多歲陳姓女車手,後續透過金流分析及通聯紀錄,鎖定上游車手頭。4月間在花蓮地檢署指揮下,結合刑事局偵二大隊、桃園市警局八德、龜山及大溪分局,北上臺北南港區攻堅,一舉逮捕林姓車手頭及3名共犯,查扣手機4支、贓款5400元。

花蓮縣警局長陳百祿強調,詐團近年結合LINE、FB等社羣平臺,以假投資、假網拍或假冒親友等方式行騙,民衆應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接到可疑訊息先掛斷,並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警方也將持續與金融機構合作,透過臨櫃關懷提問攔阻詐騙。

全案警詢後依詐欺、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警方將持續追查幕後金流及首腦,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