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信投資虛擬貨幣 花蓮民衆遭騙180萬警逮車手

詐騙集團誘騙投資虛擬貨幣獲暴利,警方逮補陳姓車手。(花蓮縣警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刑警大隊在吉安火車站逮捕陳姓面交車手,查扣銀行提款單2張、服務證影本等證物。(花蓮縣警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春節期間詐騙集團蠢動,花蓮縣警察局接獲民衆報案,在社羣軟體結識網友招攬「投資某虛擬貨幣交易」可賺取暴利,被害人誤信話術,被騙180萬元,詐團持續誘騙,遭警方埋伏逮陳姓車手,發現他已多次擔任車手,反覆犯罪,幾訊後依詐欺、洗錢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調查,被害人報案稱遭在社羣軟體結識網友,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可賺取暴利,必須繳交擔保金,就可領取投資平臺獲利款項,要被害人繳交398萬元擔保金,可輕易獲利投資平臺上3980萬元,穩賺不賠。

詐團誘騙被害人提領現金後,先指派假幣商到府收款,再由客服人員兌換詐騙集團指定假APP錢包虛擬貨幣,導致被害人損失180萬元。

刑事警察大隊副大隊長張益新表示,接獲被害人報案,今年1月下旬在吉安火車站,逮捕陳姓面交車手,查扣銀行提款單2張、服務證影本5張、操作協議書5份、犯案手機等證物;經查陳嫌透過假冒各投資公司服務員及幣商人員,負責與被害人面交,且陳嫌先前已有多次擔任車手,反覆詐騙犯罪,偵訊後依詐欺犯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方聲請羈押,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警方呼籲,虛擬貨幣市場風險高、資訊透明度不足,詐騙集團經常以「穩賺不賠」、「短期高回報」等話術吸引投資,並利用假平臺製造獲利假象,誘騙受害人投入大筆資金,民衆應保持高度警覺,切勿輕信陌生人的投資推薦,也勿隨意下載來路不明的投資APP或轉帳資金,如有疑問可打165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