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實體店竟是水房!上千人買泰達幣遭詐31億元
雲林地檢署前年從偵辦一起詐騙車手案查出是分工繁複以加密貨幣的實體店進行詐騙及洗錢案,被害人包括學生、重症病患、拿土地抵押投資者上千人,金額高達31.2億元。(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前年從偵辦一起詐騙車手案查出是分工繁複以加密貨幣的實體店進行詐騙及洗錢案,被害人包括學生、重症病患、拿土地抵押投資者上千人,金額高達31.2億元,雲林地檢署20日偵結起訴17人,建請法官對周姓、劉姓、遊姓3名詐騙主嫌從重量刑處20年有期徒刑。
本案被害人衆多,雲林地檢署爲鞏固相關詐騙證據,動員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助理及司法警察百餘人,傳喚數百名被害人到該薯具結制作筆錄。
雲林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段可芳2023年偵辧一起假投資車手詐欺案時,發現周姓父子3人(分別爲54歲、26歲、25歲)及周妻一家人同黑色豪門企業劇情,與境外詐騙機房配合在境內取款,在大兒子帶領下全家人均投入此事業。
起訴書指出,周家原本經營薑母鴨店,26歲兒子(主嫌)兼做詐欺集團水房合作的個人幣商,隨後周父、周母、女友、25歲兒子均加入水房行列。周姓主嫌在前詐團被查獲時他未被抓,但認爲場外交易有暴利可圖,2023年3月先加盟某家實體幣店,學習形式KYC、免責聲明等流程,接着以周父名義成立實體幣店,邀遊嫌(56歲)負責物流,再由曾擔任詐團水房首腦的劉嫌(32歲)仲介境外機房引導被害人到泰達幣實體幣店交付現金。
周嫌胞弟負責把被害人購買的泰達幣存人被害人機房後臺錢包或加密貨幣錢包,匯入後由詐騙機房成員接手,引導匯至假投資平臺,也接受其他水房賣幣洗錢,每日現金結算後,數百萬元上繳周家,其餘分配給其他水房幣商。
周嫌加盟的實體幣店總店負責人發現疑有詐團到加盟店交易且被人檢舉涉詐,要求旗下加盟店轉出泰達幣及接手方均需實名制,以防止水房幣商洗錢,不料周嫌及劉嫌另起爐竈、擴大營業。
周家人及劉嫌在全臺各地開立泰達幣兌換所,建立被害人內控表單、並教導店員面對檢警時的應對方式,以「實體店面、有店員、場外交易大額比較迅速」話術吸引被害人上鉤。周家分得的每日境內贓款由周母以小額存入帳戶購買豪宅、名車等。
遊嫌則以物流公司名義配合把車手包裝爲物流人員,每日收取大筆贓款分送到周家及各公司銀行帳號,再以美元結匯匯至香港、泰國等帳戶。遊嫌分得的境內贓款則以遊戲點數交易名洗錢。
起訴書說,自2024年1月間至7月10日,接獲報案的損害金額達31億2859萬元,被害人上千人,多有身家財產遭洗劫一空,更有涉世未深之學生、醫藥費遭詐騙的重症病患、持房地產抵押借款的投資人,對被害人所造成的戕害不亞於毒品,建請法官對周嫌、劉嫌、遊嫌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0年以示儆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