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勇:黃國昌走讀勒警不甩北市警傳喚 是看不起蔣萬安
徐國勇今天主持民進黨直播節目「午青LIVE」。圖/民進黨提供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日前號召羣衆「走讀」與警方爆發衝突,臺北市警局依「集會遊行法」通知他到案說明遭拒,全案將函送臺北地檢偵辦。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批評,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各縣市首長負責指揮縣市警察,北市警局用妨害公務傳訊黃國昌遭拒,「我下個結論,黃國昌看不起蔣萬安」。
徐國勇認爲,黃國昌是立委,會期中受保護傘保護,連檢察官都不能拘提,但民衆黨曾說兩年條款一定實施,再一個會期黃就不是立委,屆時檢察官傳喚若不到庭,可以立即拘提,「你能拒絕警察、拒絕檢察官傳訊的日子沒多久啦」。
黃國昌等人8月30日舉辦司改走讀活動,在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愛國西路口,因地處集會禁制區,與現場員警爆發推擠,期間導致8名員警受傷,黃等3人被控違法;中正一分局事後通知3人到案說明,至今15天期限已到,3人仍未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全案將依法函送北檢偵辦。
徐國勇今天在民進黨直播節目「午青LIVE」指出,黃國昌因勒警察脖子列爲被告,卻拒絕警察傳喚,如果覺得講的不對可以說清楚,爲何拒絕?真正主管臺北市警察局的是臺北市長蔣萬安,除非處理過程牽涉中央事務,內政部警政署纔會介入,否則依舊版「刑事訴訟法」,縣市首長都負責指揮縣市警察。
徐國勇指出,臺北市警局以妨害公務傳訊黃國昌遭拒,「我下個結論,黃國昌看不起蔣萬安,就是這麼簡單,所以不甩警察」,警察只好移送地檢署,除非拿到拘票否則不能拘提,且黃國昌是立委,會期中受保護傘保護,連檢察官都不能拘提。
徐國勇說明,檢察官若在會期中拘提立委或議員,還要行文立法院,請立法院會開會決議逮捕通過,且藍白爲立法院多數,檢察官不可能逮捕黃國昌,「他連檢察官傳喚都不會去」。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也酸,黃國昌近期視法律於無物,表現絲毫不像法律人,他想讓小草力挺「黃主席支持柯文哲」的形象,因此沒有去開自己的庭,這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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