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走讀」涉妨害公務拒絕警傳喚 直接函送北檢偵辦

黃國昌。(民衆提供)

民衆黨主席黃國昌因8月30日「司法改革 公民走讀」活動涉嫌妨害公務,遭北市中正一分局傳喚,原應於15日上午10時到案說明。然而,黃國昌選擇在9時許現身臺北地方法院,全程陪伴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並未委任律師到警局說明。警方表示,將不再傳喚,全案直接函送臺北地檢署依法偵辦。

據悉,柯文哲的案件中,包含民衆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在內的多名黨工,因被檢方列爲證人,無法陪同柯文哲出庭。在衆多黨工無法到場,黃國昌選擇整日陪同柯文哲開庭,拒絕到中正一警分局說明。

黃國昌上月30日號召羣衆走上街頭,要求司法改革。活動過程中,部分支持者情緒高漲,推倒警方設置的拒馬,引爆了激烈的警民衝突,現場氣氛一度劍拔弩張。衝突導致8名員警不幸掛彩,場面陷入混亂。警方蒐證後指控,黃國昌不僅在現場涉嫌鼓動羣衆,更疑似對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長陳育健有勒脖的攻擊動作,因此認定他涉犯集會遊行法及聚衆妨害公務等罪嫌,依法發出通知書,要求他到案釐清案情。

中正一分局在確認黃國昌無意到案說明後,已整理相關卷證,將全案函送北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