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兩岸條例遭賴中強批矮化主權 藍黨團:律師執照真是自己考的嗎?
▲律師賴中強。(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條」,將禁限制水域公告從國防部改由海洋委員會公告,但律師賴中強批矮化主權、逃避國會監督。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嗆,「敬告賴中強,要當側翼請認真一點,出來抹紅、抹黑前先把法條搞清楚!如此清楚的修正內容都讀不懂,你的律師執照真是自己考的嗎?這程度真是慘不忍睹!」。
賴中強大指稱,國民黨立委所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修正草案外離島禁止、限制水域由海洋委員會公告,及其司法行政事項及兩岸協議事項依現行兩岸條例辦理,涉及矮化主權、逃避國會監督。
針對賴中強說法,國民黨團要賴中強先去問問「紅孩兒」民進黨立委沈伯洋,他們家到底賺了多少紅錢?爲何老爸的公司登記寫「中國臺灣」?這是不是矮化,是不是紅色商人?要不要先回應一下?國民黨立委此次修法符合長期以來藍綠中央執政基於兩岸現狀的執法狀態、更符合《兩岸條例》的現行規範,不要爲了大惡罷只會抹紅、抹黑在野黨,卻連最基本的法律原則都搞不清楚。
國民黨團說,基於歷史因素及外離島禁止、限制水域兩岸治理權責有所重疊,藍委陳永康提案中明確指出1989年起金門、馬祖相關水域管轄權也由國防部轉移至海委會(海巡署)。中央政府二次(93年及107年)修正外離島禁止、限制水空域管制範圍,都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公告施行,而將外島禁限水域執法由國防部改由海巡署執行,更是民進黨政府長期執行政策。而此次修法,國防部及海委會都曾在去年4月舉行的公聽會中公開表示,不堅持由何部會掌管相關法規,國民黨團請問賴中強,要出來抹紅之前,要不要先對好口供?
國民黨團表示,賴中強現在爲了大惡罷,惡意將符合現行執法實況的修法,抹紅成矮化主權,又說修法逃避國會監督。民國88年政府公告第一批領海基線、領海及鄰接外界線,從未公告金、馬、南沙羣島屬領海基線範圍,就是基於兩岸現狀及《兩岸條例》的制度性安排。此次《兩岸條例》第29條修法將「外離島周邊水域司法行政事項及與大陸地區協議事項,依兩岸條例第4條至第5條之2辦理。」完全依法依規,尊重兩岸現狀,捍衛國家主權。
國民黨團指出,依《兩岸條例》第5條至第5條之2條規定兩岸間必須經行政院同意或行政院授權,否則不得簽署公權力或政治議題協議。所有兩岸協議都在中央政府監督及授權下始得進行,此次修法是那一條規避「中央政府」監督?第5條之3僅規範「兩岸簽署政治性協議」的國會審議程序。這有很難懂嗎?
國民黨團嗆,「敬告賴中強,要當側翼請認真一點,出來抹紅、抹黑前先把法條搞清楚!如此清楚的修正內容都讀不懂,你的律師執照真是自己考的嗎?這程度真是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