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研議核電?經濟部重申:應重視核廢處理、核安第一與社會共識

經濟部表示,尊重國會正視核安法規面議題,但社會溝通仍是重要的社會工程,其中朝野共同面對核廢的各階段處理非常重要。過去臺電推動核廢料幹貯,光是核一的水保變更及核二的逕流廢水等申請,就分別被退了十多次,曾任新北市長的朱主席應該非常清楚困難所在。

經濟部也指出,核安絕不能打折,依照國際經驗,核電廠延役需要經過同儕審查及國內管制機關核安會的安全審查,由於許多機械、電氣、儀控等各類設備及結構物件原先是依照40年的使用期限設計製造,若要延役使用超過40年,需針對運轉環境下的材料老化、設備運轉特性、及未來維護保養策略等,通盤性盤點與檢視,以確保核能安全。

此外,經濟部也樂見在野黨支持減碳、淨零排放的方向,包括再生能源的推動,以及最重要的減少燃煤、燃油的行動,也希望得到在野黨支持。包括臺中電廠增加燃氣、減少燃煤;基隆協和電廠透過燃氣增加來換掉燃油,更需要在野黨執政的地方政府大力支持。

至於所謂獨立電業管制機關的議題,經濟部說明,能源署是依照電業法來推動相關業務,所設置的電價審議會外部委員佔53%、可靠度審議會59%、爭議調處審議會60%、電力韌性辦公室全數均爲外部委員。電業管理相關外部委員比例均超過五成,已具備一定程度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