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區劃法修正意見紛歧 立院要求內政部一週內提報告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8日審查行政區劃法草案,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右二)主持會議。(鄧博仁攝)
首波大罷免落幕,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攸關選區變更的《行政區劃法》草案,會中對於行政區如何劃分以及中央若未覈定,是否應交付公民複決等都有不同意見。由於行政院版尚未出爐,委員會決議要求內政部一週內,針對行政院版與委員版草案的差異,以及今天出席委員的意見彙整後提出報告,並送交委員會再作討論。
我國行政區域的新設、廢止或調整目前仍尚未有法源依據,雖然99年12月25日起將臺北縣、臺中縣市、臺南縣市及高雄縣市改製爲直轄市,以及2014年12月25日桃園市改製爲直轄市,但改制作業都採取直接將原本「鄉鎮市」改爲區、「村」改爲裡的改制模式,並未因應人口、交通等變遷及治理需要,重新檢討行政區及行政裡的合理劃分。
由於區域劃分也涉及到選區變更等問題,該草案7月初已召開過公聽會,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邱鎮軍所提的兩個版本草案進行大體討論。
會中對於行政區如何劃分有相當大的爭議,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表示,該草案所以討論這麼久,就是因爲牽涉廣泛,其中還涉及資源的劃分,尤其財劃法修正後,財政的分配也已不同,過去的評估是否仍能支撐運用?相關資料是否都應該要重做?
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則主張區域的劃分,不能只按照過去的方式,而要正視族羣和文化等特性,都要納入考量。國民黨立委許宇甄也表提議未來程序必須公開透明,包括計劃草案應公開展覽60天、提計劃單位應清楚分析其中的利弊得失等,讓受影響的民衆能夠了解。
由於立委意見紛歧,加上行政院版本也尚未出爐,委員會最後要求與會的內政部次長吳堂安,在一週內,由內政部針對行政院版與委員版本草案的差異,以及今天出席委員的意見彙整後送交委員會再作討論,並宣佈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