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員A客戶錢卻輕罰惹議 金管會曝關鍵理由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記者蘇健忠/攝影

財委會立委李彥秀21日質疑,北富銀和凱基銀前行員或理專都挪用客戶款項,金管會卻只處糾正,是否微不足道?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解釋,這兩個案件都是銀行自己發現,顯示內控機制是穩健、有效的,與過去罰千萬罰鍰的案件是不同的。

彭金隆說,銀行內稽內控有三道防線,若銀行自己能在第一道(指業務單位自行查覈)、第二道(指法遵的風險監控)主動發現這件事,代表內控機制穩健有效,這也是銀行業建立內控機制最重要的。

但是,若穿透三道防線,例如客戶檢舉才知道,或是客戶發現存款短少纔來通報,「即便主動通報,我照樣處罰」,過去處分較重的案例,就是這些銀行渾然不知。

銀行法規上是非常明確的,若仔細去研究案情,都是不一樣的,「把例子做不當比較,我認爲這是不好的。」

我們訂法規是「刑期無刑」(指刑罰目的是使人不再犯罪),會區分各種不同樣態,對善盡自我管控的銀行,這種微小措施主動舉報,顯示內控機制是有效的。

銀行局長童政彰會後也說,過去銀行行員挪用客戶款項被罰重,是金融業沒有訂內控、或是內控沒有確實執行,例如金檢或是客戶檢舉才發現,就是內控無效。

但北富銀和凱基銀這兩案件,都是自己發現異狀來通報,結果被罰,這說不過去,過去前主委黃天牧、顧立雄等也是相同邏輯判斷。他說,拿內控制度有效落實、跟無效的案件,比較基礎不同,是無法比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