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3女判刑7年8月!秦偉坐牢5年4度聲請假釋出獄 又被打槍
▲秦偉入獄將滿5年,第四度聲請假釋遭駁回。(《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藝人秦偉犯下對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的連續性侵案件,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定讞,已於2020年4月間到臺中監獄服刑,如今入獄將滿5年,他也第4度向矯正署提出假釋聲請。不過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爲秦偉仍不符合假釋條件,再度駁回聲請。
秦偉多年前遇到飯店火警,演藝生涯一度中斷,但迴歸演藝圈後,投身公益,塑造良好形象,再創事業高峰。直到2016年7月,一名女造型師透過臉書指控秦偉性侵,並說有多名被害女性,也向她哭訴遭到秦偉染指,年紀最輕僅有14歲,女造型師決定提出告訴。
檢警單位介入查辦,檢方查出秦偉利用藝人身分、勢力,以謊稱在MV中擔任女主角、幫忙出專輯等各種方式,連續性侵多名女子,連自己粉絲團的成員都不放過。經過清查後,檢方認定共8女受害,並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10項罪名將秦偉起訴。
一審認定,秦偉對8名女子中的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性侵,分別判刑4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8年。二審駁回上訴,維持8年的刑期。最高法院於2020年4月間將秦偉性侵2女的部分定讞;另外性侵女造型師部分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秦偉最後被定應執行6年,並於當年4月14日到南投地檢署發監,隨後轉檯中監獄執行。
另外性侵女造型師的更審部分,更審也認定有罪,仍維持4年刑度。這部分再經最高法院於2020年12月駁回上訴定讞。而後檢方針對3案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秦偉於2024年1月間,以服刑過半、表現良好爲由,首度聲請假釋,但遭駁回。2024年5月、2024年9月,又第二度、第三度聲請假釋,但均遭到駁回。直到今年1月,秦偉第四度聲請假釋,但假釋審議委員會審理後,仍認爲秦偉不符合假釋要件,第四度駁回他的假釋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