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偉性侵造型師、女編劇、女粉絲入監 第5度聲請假釋遭駁回

▲秦偉入獄後,第五度聲請假釋遭駁回。(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藝人秦偉犯下對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的連續性侵案件,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定讞。他已於2020年4月間到臺中監獄服刑,如今入獄已經達到5年4月,他也第5度向矯正署提出假釋聲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爲秦偉仍不符合假釋條件,再度駁回聲請。

秦偉多年前自飯店火災後迴歸演藝圈,形塑良好形象。但2016年7月,一名女造型師透過臉書指控秦偉性侵,並說有多名被害女性,也向她哭訴遭到秦偉染指,年紀最輕僅有14歲,女造型師決定提出告訴。

檢方調查後,查出秦偉利用藝人身分、勢力,以謊稱幫忙出專輯、或在MV中擔任女主角等各種方式,連續性侵多名女子,連自己粉絲團的成員都不放過。檢方最後認定共8女受害,並以7次「強制性交」、3次「強制性交未遂」等,共10項罪名對秦偉起訴。

案經審判程序,最高法院於2020年4月間將秦偉性侵2女的部分定讞;另外性侵女造型師部分則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秦偉最後被定應執行6年,並於當年4月14日到南投地檢署發監,隨後轉檯中監獄執行。

另外性侵女造型師的更審部分,更審也認定有罪,仍維持4年刑度。這部分再經最高法院於2020年12月駁回上訴定讞。而後檢方針對3案聲請定應執行刑,高等法院最後定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秦偉入獄至今滿5年4月,刑期早已過半。他在去年初首度聲請假釋,但遭駁回。之後又於2024年5月、2024年9月、2025年4月,連續三次聲請假釋,均遭駁回。本月分他又再度以服刑過半、表現良好爲由,第五度聲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議委員會審查後,認爲秦偉仍不符合假釋條件,再度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