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虐妻逼幼女看!她8歲慘遭侵犯 變態男老病被拒養獲准

▲臺南女子遭父親性侵、精神虐待,上法院請求免族扶養義務獲准。(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女子小安(化名)從小被要求觀看父親性虐母親的場面,滿足父親變態的需求,8歲時更慘遭父親性侵,直到母親帶她搬離住處並離婚,小安從此與父親斷聯。沒想到小安長大後又接到父親住院的消息,相關單位要求她出面處理,小安憤而上法院請求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臺南地院審理,法官認爲父親並沒扶養過小安,裁定免除小安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小安表示,她是家中長女,父親作爲泥作工人,工作賺得錢都花在酒色娛樂,家計全靠母親、祖母從事清潔工作勉強支撐。父親不但不養家,性慾、性癖還異於常人且需求無度,除了長期對母親性虐待外,經常強行命令她在旁觀看過程,並以此爲樂,造成母親身心受創、加倍屈辱,更讓她感到痛苦不已。

小安說,在她念小學3年級、年約8歲時,父親竟將她當成泄慾對象,對她性騷、猥褻,她因畏懼父親不敢聲張,直到國小6年級時,母親終於無法忍受父親不斷加重程度的性虐待,帶着她逃家並通報家暴,她脫離父親掌控後,纔敢將遭性侵一事告訴母親,母親也決心帶她回孃家住,從此她和父親分居斷聯,又過了8年,母親纔在法扶基金會協助下,和父親裁判離婚。

小安指出,她自幼由母親和母親孃家扶養長大,國中畢業後便開始半工半讀,分擔家計,父親不但從未扶養她,還性侵併對她精神虐待,導致她至今都必須到身心科就診。沒想到今年還會接到父親的消息,有醫院來函表示父親因高血糖因素而住院治療中,另一社福團體也來函要她出面協助父親醫療決策、住出院照顧等事宜,讓她噩夢再現,對這個曾深深傷害自己、罔顧人倫、猶如仇敵的男人,她實在沒辦法負擔扶養義務,請求法官裁定免除。

母親也作證,前夫雖有在賺錢,但都是自己賺自己花,靠她在市場掃地將小孩拉拔長大,從小安11歲開始,夫妻倆就分居,分居期間前夫還會來找她發生性行爲,但都沒有支付扶養費,離婚後也沒有。

法官審理,認爲父親沒盡扶養義務,有違人父應盡責任,雙方長期感情疏離,如果強令小安負擔對他的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裁定免除小安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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