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防爭議 苗9條人行道改道路
早期都市計劃4公尺寬人行步道,現況屢見汽、機車通行,衍生爭議,苗栗縣公館鄉9條人行道,通盤檢討草案全變更道路用地,落實管用合一,縣府4月11日將在公館鄉立圖書館辦公展說明會。不少居民認同「師出有名」,不用擔心開車、騎車遭檢舉違規開罰。
變更公館都市計劃(第5次通盤檢討)草案目前公開展覽,草案內容包含公館鄉9條4公尺寬、600餘公尺人行道,變更道路用地,也是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全縣變更首批。
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早期都市計劃規畫4公尺寬人行道,主要考量是街廓過長,或兩邊是公有地,提供人行方便,但是都市發展以來,多數4公尺寬人行道,現況是供汽、機車通行,以致有汽、機車違規上人行道爭議;縣內頭份市、竹南鎮等地迭有檢舉案,都計通盤檢討逐案檢討。
縣府訂定「都市計劃人行步道檢討處理原則」,配合整體交通系統規畫,若人行道用地出入兩側皆可連接計劃道路者,建議變更道路用地,應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增訂道路用地兩側建築基地應沿計劃道路退縮1公尺供公衆通行使用,不得作騎樓,並得計入法定空地。
工商發展處說明,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原則,人行道在校園周邊,仍然維持作通學步道,其餘傾向變更,4公尺人行道變更道路用地,符合管用合一,兼具防火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