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養豬戶違規餵廚餘 2度遭罰25萬被查封不動產才繳清

新竹縣某養豬男子從去年起陸續在政府禁止廚餘進入養豬場期間,二度把廚餘載進豬舍餵食,前後被開罰5萬與20萬元。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新竹縣某養豬男子從去年起陸續在政府禁止廚餘進入養豬場期間,二度把廚餘載進豬舍餵食,前後被開罰5萬與20萬元。由於該男子逾期未繳清罰鍰,執行署新竹分署查封他位於竹東鎮的不動產準備拍賣,他這才嚇得乖乖繳清。

執行署新竹分署指出,該男去年5月在政府禁止廚餘進入養豬場期間,仍把廚餘載進豬舍,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規定開罰5萬元。沒想到今年2月,他又被查到豬場內有8桶廚餘,並飼養約50頭豬,因是第2次違規,主管機關再罰20萬元,但他仍逾期未繳。

執行署新竹分署受理後,立即調查男子的財產,發現他在竹東鎮有一筆不動產,隨即請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並通知他到場說明財產狀況。不過,男子完全不理會,也沒依期限到場。

新竹分署再發執行命令,限期他繳清罰鍰或提供擔保,同時請地政人員前往現場指界、調查情況,並通知他到場配合。該男收到公文後,知道逃不掉,最終一次繳清25萬元罰鍰,分署也隨即解除查封。

新竹分署提醒,近期非洲豬瘟疫情再度升溫,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28條規定,政府有權在必要時公告禁止輸送動物或搬運可能傳播病原的物品;若違反公告,可依同法第43條開罰5萬到100萬元,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新竹分署強調,五打七安爲政府重要政策,其中「食安」與民衆生命、身體、健康以及我國農畜產品之出口相關,因此針對相關裁罰案件,新竹分署皆會持續強力執行,違規者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