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屋主偷蓋鐵皮屋挨罰2.5萬元 稅務局:違法建築仍要稅

圖爲示意圖,拆除大隊正在拆除鶯歌一處違建鐵皮屋頂。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竹縣近期有民衆檢舉,某市區住戶在一樓旁與頂樓違規加蓋鐵皮屋,經縣政府稅務局查覈,發現該建物未依法申報房屋稅,不僅需補繳稅款,還遭加罰。稅務局提醒,凡是房屋有新建、增建或改建情形,都必須在完工後30日內向地方稅務局申報,否則將面臨補稅及最高兩倍罰鍰。

針對這起個案,稅務局說明,屋主因未申報,須補繳113年度房屋稅5萬元,並被裁罰2萬5,000元,相當於補稅金額的0.5倍。但如果屋主能在稅務單位開罰前主動補報並繳清稅款,罰鍰金額就可降低。以本案爲例,若屋主提早補報,就能適用0.3倍罰則,罰金將降爲1萬5,000元,少繳1萬元。

稅務局也強調,無論建築是否合法、是否設有門牌,只要是附着在土地上、具有使用價值的建物,就屬房屋稅的課徵範圍。許多民衆誤以爲違建或沒有門牌的建物不用繳稅,這是錯誤的認知。

最後,稅務局提醒大家,繳房屋稅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但並不等於這棟建築就是合法建築,也不會因此取得合法身分,爲了避免日後補稅與罰款,建議民衆在有建築行爲後,主動查詢並及時辦理申報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