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8月起公費流感藥劑 增產後婦女、肥胖兒少兩對象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今年8月1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新增產後2周內婦女,以及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本報資料照片
目前流感疫情處在全年最低點,上週類流感就診7萬8503人次爲今年最低,已經連續7周下降。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今年8月1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新增產後2周內婦女,以及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
羅一鈞指出,流感疫情目前一路下降,尚未出現反轉上升趨勢,也沒有出現型別轉換,仍是A型H1N1一支獨秀;將觀察九月開學後是否會有新一波流感疫情,今年估計沒有夏季流感。
疾管署參考世界衛生組織(WHO),與美國疾病管制中心公佈的指引,以及臺灣感染症醫學會及臺灣兒童感染症醫學會建議,在今年5月14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會議諮詢專家委員意見後,將自今年8月1日起,針對孕婦經評估需及時用藥者,增列「產後兩週內之婦女」,以及肥胖之類流感患者(BMI≧30),增列「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也可使用。
羅一鈞說,兩類對象人口數分別爲產後2周內婦女每年13.5萬和肥胖兒少36.7萬人。國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現庫存299.9萬人份,佔全人口12.8%。
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透過疾管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網頁查詢),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克冒及瑞樂沙。
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牀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若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牀專業決定。
未滿18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第95百分位一覽表。圖/疾管署提供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圖/疾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