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發佈以案釋法案例-信陽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截傳、解擾廣播電視信號案

信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發佈以案釋法案例-信陽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擅自截傳、解擾廣播電視信號案

【案情簡介】

2025年4月8日,信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兩名執法人員對信陽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有線電視節目進行執法檢查。在該公司經理陸某的陪同下,執法人員隨機抽查9201房間,電視機可正常收看32套電視直播節目,節目右下角顯示"中國IPTV",房間內未見電視機頂盒。隨後,執法人員檢查該酒店機房,發現4箇中國某公司提供的光貓和1臺IPTV融合終端調制解調器。執法人員依法對現場進行了拍照取證,陸某見證了執法檢查全過程並在相關執法文書上簽字確認。

【調查與處理】

經查,信陽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通過購買IPTV融合終端調制解調器提取截傳、解碼光貓IPTV網絡電視信號,使用中國某公司提供的光貓網絡電視信號源,共提取32個電視頻道,將所有電視頻道融合後,通過酒店內部網輸送到各房間供客人收看。此行爲屬於擅自截傳、解擾廣播電視信號。

本案違法所得:由於當事人是提供住宿、餐飲的酒店,向顧客只收取對應的費用,其擅自截傳、解擾廣播電視信號的行爲收益無法單獨計算,故視爲無違法所得。

本案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當事人購買的IPTV融合終端調制解調器1臺。

2025年5月13日,信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之規定,對信陽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IPTV融合終端調制解調器1臺)的行政處罰決定。

【法律分析】

當事人擅自截傳、解擾廣播電視信號的行爲違反了《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干擾廣播電視專用頻率,不得擅自截傳、干擾、解擾廣播電視信號"之規定。

依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七)項之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可以並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批准機關吊銷許可證:(七)侵佔、干擾廣播電視專用頻率,擅自截傳、干擾、解擾廣播電視信號的。"之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

《河南省廣播電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試行)》中國務院《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序號5項規定:責令改正及時改正的屬於輕微違法行爲,行政處罰標準: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鑑於當事人經責令改正能及時改正違法行爲並拆除安裝和使用的相關設施,當事人的違法情節適用於上述裁量情形。

【典型意義】

部分酒店、民宿經營者爲了節省廣播電視費用,擅自設立電視機房"小前端"等設備與設施,將有線電視數字信號解擾爲模擬信號後非法傳輸至各客房供客人收看,影響了正常的廣播電視傳輸秩序。此類違法行爲,不僅影響合法經營者的權益,而且擾亂廣播電視市場秩序,更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信陽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重點打擊擅自截傳、解擾廣播電視信號的違法行爲,有力震懾了潛在違法者,促進行業合規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