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公民與社會/綠色和平告經濟部敗訴收場 看用電大戶條款法律爭議與政策成效

圖爲2023年,綠色和平與在地聯盟共15個環團於經濟部門口,召開「用電大戶條款沒路用,吃電怪獸罩不住」記者會。聯合報資料照,記者胡瑞玲/攝影

一、時事掃描

二、命題趨勢

本新聞聚焦於「用電大戶條款」的法律爭議與政策成效,綠色和平基金會等認爲政策失靈,因此以生存權與氣候正義爲訴訟主軸,卻遭法院以缺乏公法上請求權爲由,判敗訴。對應108核心素養面向爲:A2法治素養、A3公民行動、C1系統思考、C3多元價值判斷。本新聞命題關鍵詞:氣候變遷與能源轉型政策、人民環境權與公共利益、氣候訴訟、政府與企業的減碳責任、環境基本法與氣候治理等。

三、牛刀小試

2025年,綠色和平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與4位公民提起我國首宗氣候訴訟,主張經濟部制定的「用電大戶條款」規範過於寬鬆,無法有效促進再生能源建置與減碳,違反《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與《環境基本法》的立法精神,並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與環境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以人民對法規命令僅具提議權、不具請求權爲由判決敗訴,引發社會對我國訴訟制度與氣候治理責任的關注與討論。從民主治理與法治原則的觀點來看,下列何者最能迴應本案所揭示的核心問題?

(A)需等待立法,才能透過訴訟要求行政部門訂定特定的政策

(B)即使政策成效不足,只要程序合法,就無需接受司法審查

(C)當氣候風險尚未造成具體損害時,法院不宜受理相關訴訟

(D)強制企業減碳恐影響經濟發展,政府應以輔導與鼓勵爲主

答案:A

解析:(B)程序正義固然重要,但若政策未能有效達成法定目標(如減碳、推動再生能源),人民有權主張實質正義,提出司法審查。(C)氣候訴訟強調風險常爲潛在性、跨世代性,多國已接受「尚未發生的危害」可構成訴訟基礎。若損害已發生,將難以補救,違反預防原則與氣候正義。(D)鼓勵機制成效有限,氣候治理需透過法律、稅制、配額等有約束力的制度,以確保企業確實履行減碳責任。

四、歷屆試題

某地區因氣候乾燥,雷暴閃電誘發的火苗引發大規模森林野火,經濟損失慘重。此地是著名的葡萄酒鄉,葡萄酒產量佔該國的90%,但森林野火波及並燒燬許多葡萄園和酒莊,嚴重影響當年葡萄酒市場。有學者認爲,此極端氣候與該國過高的排碳量有關,主要來自石油的消耗。爲避免災害再次發生,該國政府將於2035年禁止燃油車的使用並逐步改用綠能發電。此舉不利多數產業的發展,引發許多業者不滿。下列何者最能呈現該國面臨的問題?(2022學測)

(A)石油消耗過多造成油價高漲,迫使政府改用綠色能源的問題

(B)氣候的變遷導致環境保護與生產成本之間所面臨的兩難問題

(C)綠能發展與作物轉型兩者之間將形成資源配置上的取捨問題

(D)葡萄酒產業使資源消耗殆盡,進而造成氣候變遷與環保問題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