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陸圖長臂管轄 不可掉以輕心
立委沈伯洋遭大陸公安立案偵查,再次引起大陸長臂管轄是否對臺灣人造成影響的討論。從現行情況看,兩岸並未有政治犯引渡先例,國際上一般也有「政治犯不引渡」通則,但隨中共持續強化「國際一中」,要求友好國家支持統一、反對臺獨,及近年「獵狐行動」等動作,恐不能說完全無風險,我方仍應審慎以對。
去年六月大陸提出「懲獨廿二條」,聲稱最重可判死、終身追責,甚至缺席審判等,已引起臺人警覺,陸委會也因此宣佈調升國人赴中國大陸及港澳旅遊警示爲「橙色」燈號。
之後大陸設立臺獨舉報信箱,各地公安機關亦多次發起對所謂臺獨分子,或我國軍人員的立案偵查、通緝,儘管陸委會多次強調「中共對臺完全沒有管轄權」,但亦有不少專家曾提醒,由於中共近年持續在國際上強化一中原則,要求友好國家支持統一、反對臺獨,未來是否可能在對陸特別友好國家出現「政治犯不引渡」的例外情況,仍不可掉以輕心。
大陸昨發佈對沈伯洋立案偵查的警情通報後,環時就引述北京清華大學臺灣研究院助理教授朱桂蘭分析,根據偵查進展,公安可能採取發佈通緝令等措施,對在境內的,可適用缺席審判程序,即使人在境外,也將延長追訴期。
從執行面看,大陸近年亦持續透過「獵狐行動」,將數萬名大陸公民遣返,其中包括引渡條約或非正式途徑;不過,二○二二年歐洲人權法院曾做出判決,拒絕將一名劉姓犯罪嫌疑人從波蘭引渡回陸,理由是將其引渡到大陸,將違反歐洲人權公約關於禁止酷刑和虐待,及禁止剝奪公平審判權的條文,引發大陸強烈反彈。
就此論,中共長臂管轄之效力,部分也取決於國際間的法治角力,應審慎關注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