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分手費「除草、請律師」都要討 藍議員算時間成本:給他吧
▲臺北市議員曾獻瑩。(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輝達臺灣總部將落腳T17、T18,北市府昨天行文議會闡明與新壽的解約金爲44.3億多元,但議員發現細項包含除草、Logo調整、律師費用,引發熱議。前臺積電工程師、國民黨北市議員曾獻瑩今 (11日)感嘆,與其糾纏於這些費用名目,不如思考延遲解約所衍生的時間成本,對輝達來說,時間就是金錢,對於輝達這樣的國際科技大廠而言,每一個月的延誤都代表巨大的機會成本。
新壽提出解約費用44億3406萬餘元,包括新壽已繳的權利金及地租約34億,已支付的工程費約6億,另外還有資金成本約3億多元,有關爭議項目,曾獻瑩說,「新壽要就給他吧!」從時間成本效益觀點看待,相較於這些項目的爭議性,輝達在臺北設立海外總部的戰略意義遠遠更重要,這不僅攸關臺北市的產業發展,更涉及國家經濟競爭力,支持市府覈准新壽解約成本請求,以換取輝達快速進駐北士科的時間優勢
曾獻瑩表示,臺北市長蔣萬安曾承諾,解約費將全數由輝達吸收,市民無須出資一毛錢,透過與新壽的解約,能快速引進全球頂級科技企業,這是市府及市民雙贏的局面,建議應秉持戰略眼光,儘速通過解約協議,讓市府與輝達能夠加快推動後續的都市計劃、地上權設定等程序。
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稍早也說,這個是新壽因爲臺新新光合並而更改圍籬廣告,「當然這個也是它的成本,所以它也記在那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