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北士科地 蔣萬安:朝向終止合約收回

臺北市長蔣萬安10日出席北市府國慶升旗典禮時表示,T17、T18這3年多以來閒置,荒煙蔓草,市府不容許持續3年多都沒有開發行爲。(姚志平攝)

輝達計劃在北士科T17、18設立總部,卻因新壽持有地上權而卡關。市長蔣萬安10日表示,若演變成這樣確實不是合意解約,但北市府也不能容許標得地上權後3年沒有開發。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受訪證實,和北市府的契約裡確實有「收回地上權」的條款,「合併」的確是其中一種,但這屬於是防弊條款。

臺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北市府與新壽簽訂的契約,明定乙方(新壽)更換法人,必須要經過甲方(北市府)同意,因此在「新新並」後,新壽已非原來的新壽,若要換約依法就是要市府同意。由於新壽在取得地上權後,開發進度嚴重落後,可判定爲履約狀況不佳,因此在7月「新新並」公佈後,就曾告訴新壽不會同意其換約。

蔣萬安表示,新壽標得T17、18地上權後,閒置至今沒有任何實質開發的行爲,站在市府的立場不能容許,所以在7月中新新並時,已明確告知新壽不會同意將地上權轉移給新公司,因此按照流程,接下來就會走向終止合約的程序,會將土地給收回。

被視爲是北士科T17、18替代方案的T12,蔣萬安透露,周邊土地的產權原本相當複雜,但就他了解已有幾個地主出面整合,目前大概只剩下3、4個地主,因此整合方面不會有問題,北市府樂觀以對;另一替代方案鬆南營區,蔣萬安說,之前也有帶輝達看過,現在他們也正在評估。

前臺北市長、國民黨主席候選人郝龍斌也認爲,新光人壽取得T17、T18地上開發權,依約應在短時間內要開發,並至少要在2027年拿到建物使用執照,但新光人壽至今動都沒動,整個開發案若繼續放任發展,新壽也「應該準備違約」。

新壽董事長魏寶生昨也澄清「107億是新壽董事會授權的金額,是未來的開發利益」,若市府與新壽合意解約,輝達願意付給新壽的金額,但並非新壽要求北市府解約的解約金,不過輝達和新壽的MOU已失效,就沒有要付錢的事了。

臺新新光金控總經理林維俊昨表示,臺新新光金控對此事「樂觀其成」,希望各方不要在媒體上隔空放話,民間、北市府能坐下來,也許也請中央政府來溝通協調,把問題釐清,全力把輝達留下來,臺新新光沒有負面評論、也沒有負面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