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政大樓改建綠議員監院檢舉違法 基市府:都依法合規
民進黨議員鄭文婷今到監察院檢舉市府違反國有財產法,奉送公有地884坪給建商。市府說,相關程序都依法合規。記者遊明煌/翻攝
基隆市政府在中正路舊公車修理場規畫新市政大樓,將採公辦都更,市府提供土地規畫兩棟大樓,經費由投資人負擔,市府分回一棟做新市政大樓,預計吸投資51億元。民進黨議員鄭文婷今到監察院檢舉市府違反國有財產法,奉送公有地884坪給建商。市府說,相關程序都依法合規。
鄭文婷向監察院遞交檢舉函指出,基隆市政府與市長謝國樑涉嫌以「合建都更」方式規避國有財產法及土地法規定,將位於中正區港灣段的市有土地交由民間建商開發,恐造成884坪公有地流失。
鄭文婷指出,依據國有財產法第53條明定,非公用財產類之空屋、空地,並無預定用途,面積未達1650平方公尺者,得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標售。面積在1650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得標售。」而基隆市政府名下位於港灣段三小段2-7、1-11地號的土地面積共4387平方公尺(約1327坪),依法不得標售,亦即禁止公有土地淪爲私人所有。
鄭文婷說,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覈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爲超過10年期間之租賃。新市政大樓合建都更案市府至今未曾送至議會審議通過,更遑論依法尚須行政院覈准,證明尚有許多法定程序未備,市府就急着在年底前招商,明顯違法。
鄭文婷指出,市府擬以「合建都更」名義,與建商合建新市政大樓。根據市府內部簡報試算,完工後市府僅能分回約5900坪樓地板面積,實施者則分得約1萬1000坪,土地持分比例爲2:1,由建商取得約三分之二土地約884坪,將導致市府永久喪失土地所有權。
她並舉臺北市近期案例爲例,輝達(NVIDIA)因擔憂開發過程可能泄露企業機密,而拒絕與擁有地上權的新光集團合作興建基地,顯示合建模式存在高度風險。呼籲監察院儘速啓動調查,釐清市府是否藉合建方式規避國有財產法、違反土地法等規範。
基隆市政府副發言人林廷翰迴應,相關程序都依法合規,同時也有由檢調廉多方組成的廉政平臺嚴格監督。對於未來推動的細節,市府都發處及政風處也會持續說明,讓社會大衆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