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安鬆綁 業界警告:銀行貸款鑑價無標準恐引發糾紛
中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謝麟兒肯定新青安鬆綁,但直言銀行貸款鑑價無標準恐引發糾紛。圖/業者提供
「新青安貸款鬆綁,銀行與購屋人對鑑價金額認定不同,恐引發銀行、建商與購屋人新一波貸款糾紛!」臺中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謝麟兒4日提出警告,建議應採用內政部實價登錄的實際成交金額作爲貸款定認金額,以避免糾紛發生。
謝麟兒表示,新青安房貸是協助年輕人購屋的重要德政,原本的制度設計雖具優惠條件,但也因此讓銀行在《銀行法》第72條之2的放款額度內出現資源排擠現象,使一般自住貸款案件面臨核貸困難。
此次金管會宣佈將新青安貸款自限額中排除,無異於釋放出一池資金活水,讓銀行在辦理其他自住型房貸時更具彈性。
謝麟兒認爲,這項調整不僅能緩解銀行資金壓力,也有助於在今年預期的建案交屋高峰中,減少客戶與建商間因撥款延遲或貸款核不下來所產生的糾紛,進一步穩定市場交易秩序。
此舉對於有實際購屋需求的消費者而言,是非常有實質的幫助,也體現了政府政策的彈性與務實。
不過,金管會新聞稿提到「銀行鑑價金額與實際購屋的成交金額可能不會相同,因此取得的貸款金額可能與預計不同,亦請民衆預爲考量。」
對此,謝麟兒提出警告,表示銀行鑑價沒有訂定標準,此方式容易造成購屋人與建商或銀行的糾紛,建議採用內政部實價登錄的實際成交金額作爲貸款認定金額。
他以臺中市爲例說,民衆以3,600萬元購買預售屋,結果完工交屋時因區域房價上漲,銀行鑑價超過4,000萬元門檻,原本可以貸款七成卻降爲三成,多數購屋人恐無力負擔這多出的四成金額。
另外還有一種情形,購屋人在蛋白區購屋,當初預售時一坪單價50萬元,但銀行鑑價每坪只有40萬元。以貸款七成計算,原本每坪50萬元可貸到35萬元,如今卻只剩28萬元,其間差距7萬元,換言之,貸款成數變少了,民衆負擔又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