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車也難逃!陸超豪華小汽車徵稅門檻下修 人民幣90萬起課

大陸財政部和稅務總局17日發佈公告,「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中,超豪華小汽車徵收範圍調整爲「每輛零售價格人民幣(下同)9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各種動力類型(含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動力類型)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關於調整小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稅的通知」規定的超豪華小汽車進口環節消費稅的徵收範圍相應調整。上述調整將從7月20日起執行。

根據現有的「關於對超豪華小汽車加徵消費稅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收範圍爲每輛零售價格130萬元(不含增值稅)及以上的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即乘用車和中輕型商用客車子稅目中的超豪華小汽車。

陸媒第一財經報導,公告將擴大超豪華小汽車徵稅範圍,一方面將售價從此前的130萬元下調至90萬元,另一方面將此前針對燃油的小汽車擴大至包括純電動、燃料電池等各種動力類型的小汽車,新能源車也由此納入徵稅範圍。

此外,根據發佈在大陸財政部官網的上述公告,對純電動、燃料電池等沒有氣缸容量(排氣量)的超豪華小汽車僅在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這就意味着政策延續不會對新能源車在生產環節徵收消費稅現狀,而是僅對售價超90萬元的超豪華車加徵10%消費稅。

公告規定,對納稅人銷售二手超豪華小汽車,不徵收消費稅,而且本公告所稱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註冊登記手續至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之前,進行交易並轉移所有權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