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人員進出案卡關 計畫缺6項內容遭中市府退件
新光三越中港店全店封閉中,新光三越24日提送人員進出的第二階段計劃,缺少6項內容遭都發局退回,今天會再補件,力拚明天讓人員進出。本報資料照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氣爆近2周,不少員工、廠商急需返回大樓內拿取物品、處理生鮮食物,新光三越24日提送防護計劃,市府審查後認爲缺少管制計劃、緊急應變計劃等6項內容,昨日退件。新光三越表示今天會補件,通過隔天就會開放人員進出。
都市發展局指出,開放人員進出分爲兩階段,第一階段新光三越要提送安全評估人員進出勘查計劃,第二階段依勘查結果提出安全維護計劃;新光三越21日提送安全評估人員進出計劃,市府當天審查同意備查,然而新光三越24日提出第二階段的建物評估結果與商場巡視整理動線防護計劃,尚有缺失遭退件。
都發局表示,該計劃附上建築師與結構技師簽證表、建築師及結構技師與瓦斯單位及機電系統安全評估檢查表、商場巡視整理動線圖面及照片等等,不過還缺少6項應附上的內容,昨日已依規定退件,請新光三越公司補上缺失重新送件。
都發局指出,6項缺失如下:第一,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第二,相關防護計劃的施工期程與設置方式;第三,進出人員的管制對象、時間與方式;第四,新光三越僅申請地下3樓到地上10樓,應附上未申請地下6樓到4樓、地上11樓到14樓的原因;第五,各樓層管制人員與勞安人員計劃;第六,緊急應變計劃。
新光三越表示,今天會把相關資料完整補上,感謝都發局的指導,若今天能通過第二階段審查,會立刻通知員工與廠商夥伴,明天就可以進出中港店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