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3/1起開放員工取物 一連6天分區分時段進出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至今進入第16天,櫃姐、櫃哥3月1日起可入館取物。(陳淑娥攝)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至今進入第16天,許多櫃姐、櫃哥至今尚無法入館取物,新光三越公司今依規提送「建築物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施作完成報告」。臺中市政府都發局28日指出,已同意備查,針對安全無虞的樓層,預計自3月1日至6日共6天,有條件開放百貨員工進出取物。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新光三越今提送第2階段「建築物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施作完成報告」計劃,就第1階段「安全評估人員進出計劃」評估結果提出因應計劃及安全維護,已依計劃設置;且經專業技師等籤認開放部分安全無虞,且與所提計劃相符,同意備查。
經發局指出,預計自3月1日至3月6日開放6天,供館內報備覈准之百貨員工進出取物,將會同警察局(第六分局)與消防局等共同協助此次開放作業、開放及管制區域、開放時間、開放對象及出入口管制方式等,相關規定如下:
一、開放及管制區域:就此次開放部分,除依規須封閉之區域爲地上11、12樓(檢調調查蒐證區域),另13、14樓(含屋突層)因現場仍有玻璃碎片,不同意開放外,將開放的區域(取物樓層)爲地下2樓至地上10樓。
二、開放時間:預計開放6天(自3月1日至3月6日),開放時間爲每日上午10時起至下午4時40分結束。另不同樓層有不同管制時間且採不同時段,開放不同樓層;另該時段之其他未開放樓層將封閉不得進入。
三、開放對象:僅限館內報備覈准之百貨員工,不含一般民衆與無關人員。
四、出入口管制方式:新光三越將分別設置出入口管制,主要是於1樓(供報備覈准之百貨員工出入)與地下3樓(供報備覈准之車行出入)。並規畫開放1處未受損之樓梯進出,進出人員都將造冊及依規簽到及簽退,另於各樓層均有專責樓管或保全人員管控,並有監視器監控,以確實掌握進出人數及人員和商品貨物安全。
都發局說明,新光三越預計於開放日3月1日上午9時30分在1樓入口處,先對外公開說明上述開放方式、人員管制方式等,另都發局要求該公司應定期報備執行成果。
都發局補充,此次暫時開放計劃,僅針對館內獲准列冊納入的百貨員工暫時取物,有關現場遺留私人或消費者之物品取物,將由該公司派員代取轉交,另該公司後續亦會依規提出經專業技師籤認的建物修護計劃,市府將依規審(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