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今起開放員工入館取物 4層樓未開放原因曝

新光三越臺中中港店3月1日開放員工入館領取私人物品。(資料照/臺中都發局提供)

新光三越臺中臺中港店2月13日發生氣爆意外,爲了安全考量,員工無法進入拿取私人物品,新光三越今(1)日發出新聞稿表示,「建築物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施作完成報告」獲臺中市政府同意備查。此外「服務 不間斷計劃-第二賣場」1日正式啓動。

新光三越「建築物安全評估人員評估結果及安全防護施作完成報告」獲臺中市政府府都發局同意備查, 3月1日至3月6日上午10點至下午4點40分採「分層、分時」方式安排專櫃員工入館領取私人物品,並由警察局(第六分局)與消防局共同協助此次開放作業。新光三越表示將依據相關單位指導,落實相關規定,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讓專櫃員工有序地入館領取私人物品。

這次開放區域(取物樓層)爲地下2樓至地上10樓,地上11、12樓爲檢調調查蒐證區域,因此不開放,13、14樓(含屋突層)因現場仍有玻璃碎片,不同意開放。開放對象僅限館內報備覈准的百貨員工,不含一般民衆與無關人員。

此外,新光三越將分別設置出入口管制,主要於1樓(供報備覈准的百貨員工出入)與地下3樓(供報備覈准的車行出入),並規劃開放1處未受損的樓梯進出,進出人員都將造冊及依規簽到及簽退,另於各樓層均有專責樓管或保全人員管控,並有監視器監控,以確實掌握進出人數及人員和商品貨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