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鰻苗禁漁期3月1日開始 違者最高罰15萬

鰻苗捕撈期將於2月28日正式結束。圖/新北市漁業處提供

鰻苗捕撈期將於2月28日正式結束,爲保護鰻魚珍貴的資源並確保漁業永續發展,依據農業部「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禁止捕撈鰻苗,違者將罰3萬元至15萬元。新北市漁業處呼籲民衆落實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

鰻魚獨特的肥美滋味深受民衆喜愛,但民衆卻對其認識甚少,因爲鰻魚有着非常獨特的生活史,爲降海洄游的魚種,以最常見的日本鰻爲例,成熟的日本鰻會在距離臺灣超過3千公里的馬里亞納羣島周圍海域產卵。

孵化出的日本鰻幼體,便會隨着北赤道洋流及黑潮向西北方前進,陸續抵達臺灣沿岸進入陸地河川,並在河川流域中成長及累積脂肪,待脂肪累積比例達到體重的60%後,便會開始洄游至海洋中產卵,正因爲鰻魚的生活史橫跨深海及淡水河川,導致鰻魚幼苗只能仰賴野生採捕,無法人工培育。

每年適逢鰻苗漁汛期的冬季,便會有漁民們在河口區域利用手抄網、小型叉手網及設置小型張網等漁具採捕野生的鰻苗,並將鰻苗交由養殖業者,以便後續育成餐桌上常見的鰻魚,爲漁民重要的經濟來源,因此農業部仍開放特定時間讓漁民採捕鰻苗,讓產業持續發展的同時使漁業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漁業處表示,現持續輔導各區漁會向漁民宣導應落實填報漁撈日誌,並遵守「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以利掌握鰻苗資源利用狀況,同時呼籲民衆切勿以身試法,倘違反鰻苗禁漁期規定者,將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鰻魚爲漁民重要的經濟來源。圖/新北市漁業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