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海洋生態!新北6/15起實施魩鱙禁漁期 違者最高罰15萬

▲新北6/15起實施魩鱙禁漁期。(圖/新北市漁業處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爲守護海洋生態並推動漁業永續發展,新北市政府自6月15日起至9月14日實施魩鱙禁漁期。新北市漁業處提醒,禁漁期間所有從事魩鱙漁業的漁民及業者不得進行捕撈作業,違者將依《漁業法》第65條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魩鱙,又稱吻仔魚,是臺灣沿近海的重要經濟漁獲之一,深受國人喜愛。新北市魩鱙漁業主要分佈於淡水區海域。市府澄清,魩鱙並非坊間所稱的「幾百種魚的幼魚」,實際上是刺公鯷(Encrasicholina punctifer)、異葉公鯷(E. heteroloba)與日本鯷(Engraulis japonicus)三種鯷魚的幼魚。

▲淡水區爲本市魩鱙漁業主要產地。

每年6月至9月爲多數魚類魚卵孵化及仔稚魚成長的關鍵時期,此時進行魩鱙捕撈容易混獲其他魚種幼魚,對生態資源造成衝擊。爲降低影響,新北市每年固定於此期間實施禁漁,同時加強管理措施,包括漁船數量與漁獲總量控管,一旦達到中央所訂定之魩鱙總捕撈量上限,將立即全面禁止採捕。此外,市府也規範可使用的漁具種類與作業海域,以確保管理成效。

爲兼顧漁民生計,新北市漁業處也推動魩鱙漁業權收購政策,協助有意願轉型的漁民發展其他漁業型態或多元經營模式,減少對魩鱙漁獲的依賴,促進產業永續。

新北市漁業處強調,透過禁漁與相關管制措施,將有助於確保魩鱙資源的永續利用,並推動整體漁業穩定發展,呼籲漁民朋友務必配合規定,共同守護珍貴的海洋資源。

▲魩鱙捕撈期將於6月14日結束,請漁民務必配合,以共同維護資源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