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千戶自用宅誤列非自用 財政局曝原因:溢繳將主動退稅

新北千戶自用宅誤列非自用,財政局曝原因:溢繳將主動退稅。(示意圖/本報資料照)

房屋稅2.0新制今年5月1日起首次開徵,部分民衆發現房屋自住卻誤被列爲非自住房屋稅,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說,因爲中央規畫由稅務系統勾稽戶政系統時少部分案件因兩系統建置地址格式不ㄧ致等問題造成稅單錯誤,如有溢繳將主動退稅。(柯毓庭攝)

房屋稅2.0新制今年5月1日起首次開徵,部分民衆發現房屋自住卻誤被列爲非自住房屋稅,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說,因爲中央規畫由稅務系統勾稽戶政系統時少部分案件因兩系統建置地址格式不ㄧ致等問題造成稅單錯誤,如有溢繳將主動退稅。

新北市議員山田摩衣質詢提到,財政局沒有同步更新好自用住宅的問題,「這樣真的很不便民」,後臺應該要有所準備,2023年就修正了,2025開徵還發生這樣的問題,還要民衆發現,要求提出檢討報告。

民進黨團指摘,今(30)日新北市多名市民陸續收到房屋稅繳款書,驚見自住房屋竟被誤列爲「非自住」,適用高達3.2%至4.8%的稅率,引發民怨,批評新北市政府行政嚴重怠惰,導致系統錯誤未勾稽,甚至誤導民衆權益認知,侵害財產權益,要求市府3日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全面更正錯誤。

總召廖宜琨表示,這是市政府該負的責任,與中央政府無關,市府不能將錯誤合理化爲「個案」,更不能輕描淡寫。副召蘇錦雄則說,目前這類誤課現象僅出現在雙北,會讓市民對政府更加失去信任。書記長顏蔚慈強調,去年早該完成系統更新,新北市稅捐處顯然失職,要求新北市府3日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儘速更正錯誤,保障市民稅務權益不再受損。

財政局長陳榮貴說,新北市受影響約接近1000份,正在跟財政部協調處理,這是系統的問題,22個縣市都有出現這種狀況,是全國通案都有發生的問題,財政部正在努力解決這個問題,必須用系統去處理,沒辦法這樣一筆一筆人工去對,不管中央、地方都正在努力協助解決這個問題,會跟中央一起努力。

稅捐稽徵處疑義說明,有房屋爲自住、繳款書卻顯示非自住者,有兩種情形之下會出現,包括少部分案件因兩系統建置地址格式不一致,或設籍人親屬關係爲三親等(曾祖父母等)或養子女致未能勾稽,故民衆所收到之稅單仍爲非自住。此外,大部分案件爲舊制「非按自住稅率核課」及2024年7月1日以後「新取得之房屋」,依規定應由民衆辦竣戶籍登記後向稅捐處申報,惟民衆誤以爲不用申報,即可由機關主動覈定。

稅捐稽徵處強調,由於全臺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已延長至2025年6月2日,民衆期限內前來更正或補申報,即可改按自住稅率課徵,若有溢繳稅款,稅捐處也會主動退稅。

另外若房屋爲公益出租,繳款書卻顯示非自住,新北市採主管機關通報制,經覈定爲公益出租人後,由稅捐處主動覈定,若因通報時間落差致2025年期房屋稅未按公益出租人稅率核課案件,經確認屬2025年3月24日以前核定且公益出租有效期間屬2025年期者,2025年期仍會按1.2%稅率課徵並重新核發稅單,如有溢繳稅款,也將由稅捐稽徵處主動辦理退稅。

最後若房屋爲出租使用,繳款書卻顯示非自住,由於房屋稅新制鼓勵房屋作有效使用,民衆所有住家用房屋作出租使用,並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應檢附租約於每年3月22日(遇例假日順延)以前向稅捐處申報適用1.5%至2.4%之較低稅率,逾期申報則自次期開始適用。2025年期已逾申報期限案件,將自次期適用,至於是否比照自住房屋延長申報期限,財政部若有公佈,將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