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泄偵辦進度換宴飲 涉泄密貪污被起訴

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代理副隊長鄭奕賢。(資料照)

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代理副隊長鄭奕賢在偵一隊當偵查佐時,涉多次接受四海幫海驥堂堂主王懷恭宴請與茶葉,作爲交換王懷恭涉犯的多起靈骨塔詐欺案情資交換,其中一次還帶一票同事「團進團出」赴宴,並對王懷恭承諾案件「簡單處理」,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因最輕本刑10年以上,將由新北地方法院組成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

檢方調查,鄭奕賢民國112年7月5日帶着時任偵一隊潘姓副隊長、趙姓偵查員與王姓、張姓、吳姓、盧姓偵查佐到「逸香樓」餐廳宴飲,藉此換取泄漏由刑大承辦、竹聯幫靜安會松山分會長夏尉瀧等10人涉犯的靈骨塔詐欺案,將傳喚的被告10人名單與時間傳給王懷恭。

檢方查出,同年11月8日,鄭奕賢又將另件承辦的靈骨塔詐欺案共犯的偵辦作爲與到案情形傳給王懷恭,並以此收受王懷恭送的茶葉與宴請。

檢方認爲,鄭奕賢所爲以涉犯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泄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等罪,從重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兩罪起訴,因最輕本刑10年以上,將由新北地方法院組成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王懷恭則因逃亡國外,目前已由新北地檢署發佈通緝。

另外也曾赴宴的趙姓偵查員,明知鄭奕賢跟他要資料是爲了傳給王懷恭,仍將承辦的夏尉瀧靈骨塔詐欺案中10人被告名單以及預計約談時間傳給鄭奕賢,讓鄭奕賢傳給王懷恭,鄭奕賢則對趙姓偵查員說「下次帶我們去喝香香」。

但檢方考量趙姓偵查員有可能不知情餐敘由王懷恭出錢,也是被動受邀赴宴,加上僅有一次赴宴,與鄭奕賢多次赴宴不同,難以此認定有涉貪瀆。檢方指摘趙姓偵查員身爲承辦人,將攸關偵辦成敗的約談名單交付黑道分子,使偵查秘密淪爲社交籌碼,不僅陷同仁於險境,更使偵查計劃門戶洞開,對司法公正性造成難以補救傷害。

檢方考量,趙姓偵查員犯案動機是爲在時限內完成上級長官交辦的調查案件,且受屬於警察單位學長的鄭奕賢所要約談名單、日期,目前也查無其他與幫派份子不正交往的情形,依《刑法》泄密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若他在審理時仍坦承犯行、表示悔意,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