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長涉泄密、貪污等罪遭起訴 竹市警開鍘停職嚴懲
警一分局副分局長鬍竣凱表示,本分局要求所屬廉潔自持,秉持「不掩飾、不庇縱、 警紀警辦」的原則,絕不容許員警有違法犯紀情事。(警方提供/王惠慧新竹傳真)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陳姓小隊長疑假借職務機會,非法蒐集並泄漏刑案資料,檢調發現其有近140萬不明現金,認爲是貪污不法所得,遭新竹地檢署依泄密、貪污等罪嫌起訴;警一分局4日迴應,陳姓小隊長前已於羈押期間予以停職,提起公訴後將接續停職處分。
警一分局指出,本案爲新竹地方檢察署指揮新竹市警一分局共同偵辦,偵查隊陳姓小隊長涉及違反個資法、泄密及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等案,經新竹地方檢察署提起公訴。
警方表示,陳姓小隊長先前已於羈押期間予以停職,提起公訴後將接續停職處分,以維護警紀,並重申風紀是警察的命脈,再好的績效抵不過1件風紀案件。
警一分局副分局長鬍竣凱指出,本分局要求所屬廉潔自持,秉持「不掩飾、不庇縱、 警紀警辦」的原則,絕不容許員警有違法犯紀情事,身爲幹部應以身作則、勤管嚴教,相關考覈監督不周責任,將視審判結果從嚴究責,以維護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