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交通局與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勞資攜手打造幸福職場

▲新北交通局完成團體協約續簽,強化勞資合作與員工保障。(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交通局於今(9日)在勞工局及新北產業總工會的共同見證下,與工會完成團體協約續簽儀式。交通局長鐘鳴時表示,交通局是新北市政府第一個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的局處,長期以來雙方秉持誠信合作,落實協約規範,不僅保障勞工權益,也共同營造友善職場,攜手推進交通建設與市民服務。

團體協約續約儀式由交通局副局長金肇安及工會理事長邱士華代表簽署。金肇安指出,依據《團體協約法》相關規定,團體協約期限爲三年。原有合約除保障勞工工時及請假權益外,新協約延續原有內容,並新增「年終工作獎金髮給規定」條款,保障員工均比照行政院規定發放年終工作獎金。

金肇安進一步表示,交通局工會會員平均年齡58歲,服務年資達20年以上。局方體恤員工辛勞,除提供工作服、工作鞋等裝備外,也將原本每兩年一次的健檢補助擴大至所有適用《勞動基準法》的非編制人員,並提高補助金額,更加照顧員工健康。此外,每年還會發放團體績效獎金與退休紀念品,以表達對員工的肯定與感謝。

交通局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協調溝通、凝聚共識,穩固和諧的勞資關係,營造更幸福的職場環境,讓各項交通市政推動更加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