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河濱P型車阻遭監察院糾正 水利局:兼顧輪椅族通行

新北市水利局副局長張修銘表示,P型車阻設置目的是爲阻擋違規汽機車,同時仍讓身障者能進入。圖/新北市水利局提供

新北市河濱公園長期設置P型車阻,原意爲阻擋違規汽機車進入,卻引發身障團體反彈,指控其設置不符無障礙環境標準,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監察院日前糾正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迴應,P型車阻就是爲了方便無障礙通行所設計。

監察委員王幼玲、趙永清表示,新北市政府自2019年起依常見輔具規格設置P型車阻,並將其納入「河川高灘地綠美化園區管理要點」,作爲公園內正式設施。然而,從2020年開始,身障團體不斷陳情,反映車阻影響無障礙族羣通行,市府曾進行會勘,2023年9月監察院實地勘查時,發現市府並未依規定建立完整的車阻編號及列管制度。

監察院進一步指出,市府在車阻上張貼服務專線,安排保全協助通行,但民衆往往無法準確描述車阻位置,導致保全無法即時提供協助。對於聽、語障或多重障別人士而言,這樣的通行安排更是帶來不便,嚴重影響其公平使用公共設施的權利,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

監察院也點出,新北市政府早在2013年就將河濱公園納入取締違規的範圍,每年開罰超過千件違規進入車輛。然而,市府直到2019年纔開始針對違規率高的地點試辦智慧車牌辨識系統,並於2022年增設至6處,2023年再增設9處,累計6年來僅設置17處科技執法點,並拆除15處車阻,覆蓋率顯然不足,未能有效解決車阻對通行造成的問題。監察院要求新北市府加快科技執法的推動,並廣泛宣導其成效,以確保河濱公園的安全與公平使用權利。

對於監察院的糾正,新北市水利局副局長張修銘持不同看法,他強調,P型車阻設置目的是爲阻擋違規汽機車,同時仍讓身障者能進入,全臺灣許多場域都是採用相同方式,實務上沒有問題。

張修銘認爲,真正問題在於少數民衆不守法,讓汽機車違規駛入僅供行人或自行車通行的公共場域,而非車阻本身。他解釋,科技執法雖能取締違規,但因爲缺乏實體阻隔,違規車輛仍可能進入,必須考量經費與執法效果,逐步推動而非一次全面取代。

針對身障團體的批評,他表示,許多場所若要兼顧無障礙通行與防範機車違規,纔會選擇P型車阻,若是無視無障礙需求,則可能會改設ㄇ型車阻,監察委員卻完全不考量這些現實問題,只是一味批評車阻妨礙身障通行,真的很無奈。

臺大運動場往新生南路方向的車阻,身障人士完全無法通行,造型很好看,但完全沒考慮身障人士的通行。圖/讀者提供

新北市水利局副局長張修銘表示,很多場所若要避免機車進入但又要兼顧無障礙通行,就會考慮設立P型車阻,否則只會設立旁邊的ㄇ行車阻。圖/新北市水利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