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婦拒繳酒駕罰鍰 孫子保單險泡湯
林婦的女兒(右)幫忙繳清36萬元酒駕罰鍰,保住林婦替孫子投保的壽險保單免於被扣押。(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張鎧乙新北傳真)
年逾6旬的林姓婦人近15年來酒駕累犯4次,去年5月第5度酒駕遭裁罰36萬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扣押其幫孫子投保的壽險保單準備金後,表示「要執行就執行吧!」然而在得知孫子的人壽保障將泡湯後,女兒緊急攜帶現金繳清罰鍰,保住20年的保單,也畫下罰鍰攻防的句點。
據瞭解,林婦近15年間4次酒駕被判刑,甚至曾短暫入監服刑。去年5月,她又在新北市土城區酒後騎車遭警攔檢,酒測值超標,且無照駕駛,遭新北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罰36萬元,另因滯納750元的機車燃料費,也一併遭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然而,林婦名下無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可供查扣,執行機關遂於今年1月間依法扣押其投保的人壽保險保單價值準備金,壽險公司回報解約金額高達50萬餘元。
新北分署5月9日通知林婦到場陳述意見。她面對書記官時聲稱「只是與朋友小酌」,強調酒測沒過是「年紀大、新陳代謝變慢」導致,還說那張保單是20年前爲孫子投保,只剩最後1期保費就能繳清,表示「要執行就執行吧」!
負責書記官分析其處境,指出如能儘速繳清罰鍰,不僅可保住壽險,孫子未來亦能獲得完整保障。林婦在與女兒討論後,終於改變心意,當天下午女兒便攜帶現金至新北分署服務窗口一次繳清全部罰鍰與欠費,並請求撤銷執行命令,成功化解壽險遭強制解約的危機。
新北分署呼籲,民衆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若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被強制執行,不要讓家庭無辜承受連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