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惡徒撞死主播兒!15次黑歷史拒繳17萬罰鍰 想用自首拚減刑
▲一名吳姓男子酒駕撞死主播兒子,今日庭審主張有自首適用。(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酒駕惡徒吳姓男子今年3月酒駕開別人的「運兵阿法車」撞死陳姓主播的22歲兒子,今日審理時,檢方提出吳男除了有多項前科,甚至有駕車高達15次違規、17萬罰鍰至今一毛未繳。辯護人雖主張吳男都認罪,就是否適用自首減刑則有爭點。
今年3月8日凌晨,陳姓高醫大高材生因爲實習而到臺中生活,努力的他半夜還跑外送賺取生活費,結果行經西屯區時,遭一名無駕、酒駕、闖紅燈的吳男駕車猛力撞上,陳生傷重死亡,吳男還一度肇事逃逸,最後自行跑到派出所投案。案件經由中檢起訴,臺中地院國民法庭昨日與今日審理,預計明日上午評議後宣判。
臺中地院國民法庭今日續行審理,公訴檢察官陳昭德舉出,吳男有多次妨害自由、傷害前科。更離譜的是,他有15次各項交通違規紀錄,累計罰鍰高達17萬餘元,但是至今「一毛都沒有繳」。
▲陳姓體育主播特別穿上兒子的衣服,象徵帶着兒子到法庭上。(圖/記者許權毅攝)
法庭上,陳昭德提示陳姓主播筆錄內容,讓陳不斷大哭拭淚。陳姓主播向檢察官說,悲痛稱「臺灣這麼文明,卻還是發生酒駕這種事情,現在少子化的年代,一個孩子要培養到這樣多麼不容易,原本要從高醫大畢業,卻來不及規劃人生,要求重刑」。
吳男辯護律師則主張,吳男就檢方起訴內容均坦承犯行,但是否構成自首減刑之由爭執。並傳起初偵辦此案的西屯所黃姓員警到庭作證,釐清爲何當初會有2張拘票登載內容有差異情況。
黃姓員警說明,事發於凌晨3點多,在5點6分調閱到吳男逃逸位置,吳男突然在5點13分進入所內,稱「撞到人了,我有喝酒」。隨即在5點23分對吳男實施酒測。起初拘票填寫時間爲5點23分,但因爲在18時21分偵查隊纔出示拘票,進而修正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