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籍清理「標脫14筆土地」 優購權人7月4日前申請
▲第2批地籍清理代爲標售土地的開標作業。(圖/新北地政局)
陳香菱/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於114年6月24日上午,完成第2批地籍清理代爲標售土地的開標作業,本次共計標脫14筆土地,標售總金額達3,173萬餘元。欲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民衆,請務必於決標後10日內(114年7月4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地政局表達承買意願。
新北市地政局表示,114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代爲標售土地已於114年6月24日上午全數開標完畢,本次共計標脫14筆土地,標售總金額達3,173萬餘元,決標土地之標示與決標金額,已公佈在市府公告欄及地政局網站之地籍清理土地整合查詢系統/標售公告資料。
優先購買權人倘欲主張優先承買,應以書面向本府地政局爲承買之意思表示,並於決標後10日內(114年7月4日前)送達本府地政局。本次標售之土地符合規定的優先購買權人必須於114年7月4日前檢附證明文件,並預繳相當於保證金之價款,以書面向市府爲承買之意思表示。
依地籍清理條例第12條規定有優先購買權的人及優先順序如下:一、地上權人、典權人、永佃權人、農育權人;二、基地或耕地承租人;三、共有土地之他共有人;四、地籍清理條例施行前已佔有達十年以上,至標售時仍繼續爲該土地之佔有人。
新北市地政局提醒,逾期則視爲放棄優先購買權,欲主張優先購買權之民衆,請把握時間提出申請,以保障自身權益。